招标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2024年门式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h-13939420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22-259610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2024门式起重机采购
招标编号:PH-139394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2024年门式起重机采购,预计采购金额80万元(不含税),具体需求详见门式起重机技术规格书。本项目共设置1个标包。
2.执行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3.招标结果有效期:一单一采项目,价格本次采购有效。
4.交货期:接收订货通知后,60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5.交货地点: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长庆项目部。
6.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25010401八位码物资供应商;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并取得20T门式起重机生产制造许可证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为无效。
(三)投标人承诺所交付的产品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标注“*”关键性技术要求。
提供技术响应偏离表及承诺书,不接受负偏离。
(四)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彩色扫描件[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五)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5-2908:00:002024-6-317:00:0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资质条件,审核合格后填写投标报名表再购买招标文件。仅支持以转账的形式购买标书。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转账备注写明:管具与井控公司招标费
账户名: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账号:10002100950430000022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
联行号:313100028014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以管具与井控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通过资质审核直接汇款者,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确认招标费到账后,招标文件将按照投标报名表填写的联系方式发送。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6120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机关楼311会议室。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因疫情原因无法到现场的可使用邮寄方式,收件信息详见联系方式。
3.请投标人提前到达现场进行投标登记。
4.本次招标无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1.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天津市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机关楼311会议室。如改为线上开标,会议号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2-25961097
邮箱:zhaoyuanlin@cnpc.com.cn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表选择开发票并填写开票信息,每月30日前将开具当月资料费发票。
2.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确认。
3.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项目联系人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4.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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