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凤阳县全域垃圾分类及综合处理一体化服务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招标公告
金额
10338.2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341126-04-01-648796
预算金额10338.24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龙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参意见表.doc


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投资10338.24万元,建设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凤阳县全域垃圾分类及综合处理一体化服务工程项目。项目选址于安徽滁州市凤阳县中都街道庙山村龙盘大道南,主要建设内容为凤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及运维、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维、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及运维服务。其中厨余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占地约45亩,主要建设综合楼、厨余垃圾处理车间、建筑垃圾资源化车间,配套污水处理系统、电气、给排水、消防工程、道路及绿化等,建成后达到日处理厨余垃圾50吨、建筑垃圾100吨的能力。2023年10月31日,获得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拟建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310-341126-04-01-64879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凤阳县全域垃圾分类及综合处理一体化服务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本次公示链接,直接下载获取,或于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接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


(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


(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


(3)对拟建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民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众意见表见本公示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林龙


联系电话:13470700804


电子邮箱:308364326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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