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物证、文书书写工作站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CG2009J1-117-WF
金额
83.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09/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2009j1-117-wf
预算金额51.8万元
招标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陈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5309312
中标公司北京瑞源文德科技有限公司32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安飞达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电子物证、文书书写工作站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G2009J1-117-WF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标公告日期:2009年8月7日
定标时间:2009年8月17日
说明:
1、投标(竞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投诉电话: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0771-5309287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771-5331810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提起质疑或投诉时间。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
2009年8月18日
项目编号:CG2009J1-117-WF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标公告日期:2009年8月7日
定标时间:2009年8月17日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分标 | 成交金额(元) | 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 采购人、代表 | ||
北京瑞源文德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2号B座一区四层1404室 | A1 | 320,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陈 刚 | ||
北京安飞达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一层A02号 | A2 | 518,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 | |||
评审专家 | 孙朝安、罗海琼、潘秀贤、梁红梅 | ||||||
项目负责人 | 吴 健 | 电话 | 5309312 | ||||
1、投标(竞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投诉电话: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0771-5309287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771-5331810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提起质疑或投诉时间。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
200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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