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南县坝美方向、杨柳井方向入城口绿美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38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532600202220671001
预算金额38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传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廷科1536852853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6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南县坝美方向、杨柳井方向入城口绿美建设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已由广发改复〔202238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C532600202220671001

2.2建设规模:坝美方向:拆除波妈路口至东风水库岔路口两侧围挡750m;建设花带花坛 110m3;种植紫薇花瓶6棵;种植桃树320株;种植280金桂株;建设花带2000㎡,宽度根据地块规模调整,采用茶梅、红花继木、杜鹃、红叶石楠、姬小菊、满天星等多年生植被混合套种;种植凤尾竹4500株;组合种植野花1650㎡;种植“台湾2”人工草坪4500㎡;放置花盆20个;在法棚加油站 旁建设节点景观,项目结算据实补助

杨柳井方向:拆除围栏700㎡;建设花带花坛1100㎡;沿线两侧庭院切割小花坛地板 600㎡;在道路沿线空旷位置建设3个节点景观,采用绿植+景观+花坛方式检索突显该线路标识,计划每个节点投资10万元;对道路沿线两侧原有植被进行修枝整理400株,对两旁行道空塘补绿200颗;建设花带花坛及花土回填4462.5㎡。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3项目建设地点:广南县莲城镇坝美方向、杨柳井方向入城口。

2.4项目总投资:380.00万元

2.5 招标控制价:379.624572万元

2.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3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提供真实承诺。(如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或待建项目需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附无在建或待建承诺和到岗履职承诺)。

3.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一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持证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5拟派的施工主要人员:按《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DBJ53/T-69-2014)要求足额配备现场施工专业(管理)人员。且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6信誉要求:1.近三年(20191月1日至今)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履约情况,与招标人以往合作项目无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解除中止合同、发生纠纷、诉讼等不良履约情况(提供相关承诺书)

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提供相关承诺书);

3.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并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

4.近3年2019年-2021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9年-2021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函请出具投标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并提供相关承诺书。

6.廉政自律承诺:承诺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廉洁自律、拒绝商业贿赂。提供承诺书

3.7其他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附相关承诺。

4. 网上确认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21226日至20221230(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至1730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正式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完成注册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服务指南”或咨询文山CA数字证书运维服务热线0876-2152881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11609时00分

5.2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5.4网上提交投标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格式为:*.BTBJ),如有视频图纸文件格式为(*.BTBT(图纸文件)、*BTBY(视频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5.5该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参与投标。采用网上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熟练掌握网上远程解密操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代理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三次,每次3分钟。)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后果自负。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操作指南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栏目内下载。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保证金: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

6.2(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收(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01月16日09时00分前按要求汇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6.3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

银行账号:6232813920000858836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5622115

(二)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南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广南县永安社区北宁路120号

联系人: 郑传波

话:1818368077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文山市金马国际A栋4层

联系人:陈廷科

话:1536852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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