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苟角镇红星村、大梨树村、水浮山村、曾拱桥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621202400004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14481888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6212024000042

二、项目名称:苟角镇红星村、大梨树村、水浮山村、曾拱桥村、薛家坪村、红朝门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物品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重庆鑫安园林设施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半边堡山水天成小区1号附4号2-1451,94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重庆鑫安园林设施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1垃圾车电动垃圾压缩转运车程力牌规格:长5860mm、宽1950mm、高2100mm 型号:程力牌cl5040zysbev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1(辆)331,990.00331,990.00
1-2垃圾车环卫电动三轮车富贵规格:长3500mm、宽1295mm、高1755mm 型号:fg3000dzh-21(辆)38,933.0038,933.00
1-3其他室外装具240升垃圾桶鑫安规格:长735mm、宽575mm、高1120mm 型号:xa-02-10350(个)231.5081,02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熊文(采购人代表)、罗川、谢泸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6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地址:苟角镇大田街17号

联系方式:13698369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市辖区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9号14幢 306号

联系方式:13144818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144818881

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1日

相关附件:

苟角镇红星村、大梨树村、水浮山村、曾拱桥村、薛家坪村、红朝门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物品采购)-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重庆鑫安园林设施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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