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办公桌椅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9.8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sxzb2024194
预算金额29.8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0591-8328872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淑明0591-835085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办公桌椅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8月14日 18: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办公桌椅家具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其他家具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8: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报名后从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 七层)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702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29.8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08520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六一中路4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83288724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0591-83508520

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办公桌椅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报名后从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 七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2024194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办公桌椅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8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8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元):298500

采购包最高限价(人民币元):2985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2980

品目号

标的

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品目最高限价

计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单价限价

总价最高限价(元)

1-1

单人桌柜组合1

51

1498

76398

规格:1500*1400*1100mm(±5m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业

1-2

单人桌柜组合2

45

1875

84375

规格:1500*1400*1100mm(±5m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业

1-3

办公椅

96

425

40800

规格:575*680*1000mm(±5m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业

1-4

活动柜

1

965

965

规格:900*300*600mm(±5m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业

1-5

文件柜1

45

985

44325

规格:900*400*1850mm(±5m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业

1-6

文件柜2

26

985

25610

规格:900*400*1850mm(±5m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业

1-7

多功能柜

1

1950

1950

规格:1200*400*900mm(三柜门)(±5m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业

1-8

会议桌

1

14177

14177

规格:7000*1700*750mm (±5m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业

1-9

会议椅

20

495

9900

规格:610*470*920mm(±5m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报名后从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 七层)

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①供应商可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处现场报名②供应商按如下账号汇款后,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连同报名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所需报名的项目编号等信息)一并发送电子邮件(fjsxzb@163.com)至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供应商,须在发送报名材料后致电代理机构告知情况,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注: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导致其不能获取招标文件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其投标文件被拒收、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702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等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货物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注: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资格承诺函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承诺函(若有)应为原件。4.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附1:账户信息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缴交投标保证金(若有)、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报名费用/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报名费用/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     

地址:福州六一中路467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83288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0591-83508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

电 话:  0591-8350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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