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浏阳市商务局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建设数商兴农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信用担保工程装卸费初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特色产品品牌助力标准供应链体系全网营销活动跨境贸易企业商务服务功能直播孵化电商技能培训电商游学活动电商直播基地赋能乡村不低四条乡村赋能线路农文旅线上营销平台物流最后一公里直播联动达人直播带货农特产品电商营销平台产品宣传拍摄产品详情页制作拼购闪购相关上墙制度生产标识标志标识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记录手册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种养加工检验检测质量分级标识包装冷链物流批发零售数字乡村电子商务应用管理剪辑直播运营账号推广应用系统培训数字运营懂电商平台线上经营销售电商孵化外贸企业商务服务站外贸进出口相关手续办理咨询各类资源外贸企业入浏回流办公需求创业孵化网络购物促销推介活动电商技能人才培训农村电商发展快消品乡村物流业务赋能指导信息技术服务
金额
99.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210130052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浏阳市商务局
招标联系人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东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3548600999
中标公司湖南振禾科技有限公司99.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浏阳万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长沙未来艺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浏阳市商务局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九、推荐供应商及推荐意见
十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其他补充事宜
十二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浏阳市商务局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YCG-202210130052
二、项目名称: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二、项目名称: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湖南振禾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商务厅二号楼9楼 | 9995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湖南振禾科技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评审小组组长 |
李应忠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评审小组组员 |
陈应坤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评审小组组员 |
谭菁 |
业主推荐 |
全过程 |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1 |
湖南振禾科技有限公司 |
999500元 |
2 |
长沙未来艺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999700元 |
3 |
浏阳万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999800元 |
无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协商,按照代理协议收取金额为壹万伍仟元整,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推荐供应商名称 | 采购人推荐意见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湖南振禾科技有限公司 | 符合采购需求 | / |
浏阳万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符合采购需求 |
长沙未来艺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 符合采购需求 |
十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浏阳市商务局 |
联系人:宋女士 |
电 话:13548600999 |
地 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白沙路星沙海关驻浏阳办事处四楼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省东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先生、闵女士 |
电 话:0731-83630580 15200883808 19974822466 |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38号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最后报价.pdf最后报价.pdf
- 成交通知书.pdf成交通知书.pdf
- 谈判文件-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doc谈判文件-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doc
2022 年10 月31 日
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6-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浏阳市商务局(单位名称)的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
县(市)建设实施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湖南振禾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443.3466万元,资产总额为200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
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湖南振禾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27日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70
八、最后报价
项目名称 | 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 | 政府采购编号 | LYCG-20221013005 |
项目名称 | 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 | 采购代理编号 | HNDR-ZC-2022-12 |
服务内容 | (一)品牌助力搭建数商“新平台”:l.打造标准供应链体系;2.开展全网营销活动:3.拓展跨境贸易企业商务服务功能(二)电商孵化培养数商“新人才”1.开展两期电商技能培训:2.开展一期电商游学活动:3.打造市级电商直播基地(三)赋能乡村注入数商“新动力”1.组建不低于8人的专业团队:2.开设不低四条乡村赋能线路:3.开通农文旅线上营销平台:4落实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四)直播联动探索数商“新模型 | (一)品牌助力搭建数商“新平台”:l.打造标准供应链体系;2.开展全网营销活动:3.拓展跨境贸易企业商务服务功能(二)电商孵化培养数商“新人才”1.开展两期电商技能培训:2.开展一期电商游学活动:3.打造市级电商直播基地(三)赋能乡村注入数商“新动力”1.组建不低于8人的专业团队:2.开设不低四条乡村赋能线路:3.开通农文旅线上营销平台:4落实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四)直播联动探索数商“新模型 | (一)品牌助力搭建数商“新平台”:l.打造标准供应链体系;2.开展全网营销活动:3.拓展跨境贸易企业商务服务功能(二)电商孵化培养数商“新人才”1.开展两期电商技能培训:2.开展一期电商游学活动:3.打造市级电商直播基地(三)赋能乡村注入数商“新动力”1.组建不低于8人的专业团队:2.开设不低四条乡村赋能线路:3.开通农文旅线上营销平台:4落实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四)直播联动探索数商“新模型 |
报价 | 大写:1元人民币整小写:999500元人民币整 | 大写:1元人民币整小写:999500元人民币整 | 大写:1元人民币整小写:999500元人民币整 |
合同周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1月底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1月底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1月底 |
项目负责人 | 周华昕 | 周华昕 | 周华昕 |
备注 | 联系电话:18684962771 | 联系电话:18684962771 | 联系电话:18684962771 |
义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湖南振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2年10月28日
说明: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谈判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7-1,同时注明为“最
后报价”。请供应商自行准备好现场报价表格至开标现场。单独提交,不得并入响应文件内。
2、谈判现场可能会再报两次报价,供应商在准备最后报价表时,另准备一式两份报
价表》,格式按附件7-1。
注:最后报价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可多准备几份),不得装订入响应文件中,由各投标人
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带至开标现场,待现场最后报价时再进行填写。请各投标人先行加盖
单位公章。
80
成交通知书
编号:HNDR-ZC-2022-12
湖南振禾科技有限公司
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LYCG-202210130052)于2022年10月28日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委员
会认真评定并报采购人确认,确定贵单位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有关情
况如下。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联系人 | 周华昕 | 联系电话 | 18684962771 |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大写) | 玖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 (小写) | 999500元 |
中标单位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五一东路004第018栋9楼903房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五一东路004第018栋9楼903房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五一东路004第018栋9楼903房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宋女士 | 联系电话 | 13548600999 |
采购单位 | 地址 | 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白沙路星沙海关驻浏阳办事处四楼 | 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白沙路星沙海关驻浏阳办事处四楼 | 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白沙路星沙海关驻浏阳办事处四楼 |
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30日内,速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商
立盖章)采购代理单位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单位
盖章
部
东
2022年10月31日
委托代理编号:HNDR-ZC-2022-12政府采购编号:LYCG-202210130052采购人:浏阳市商务局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
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章谈判通知目录2022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东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三、响应文件二、谈判文件一、说明谈判须知正文
第一章谈判通知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七、其他规定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4、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22年10月25日17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00,地点为浏阳市招标投标事务中心(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1、请你单位于2022年10月25日17:00前(北京时间),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省东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浏阳市浏阳大道38号)免费领取谈判文件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政府采购编号:LYCG-202210130052,委托代理编号:HNDR-ZC-2022-1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东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白沙路星沙海关驻浏阳办事处四楼电话:13548600999联系人:宋女士采购人:浏阳市商务局5、联系方式:
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2022年10月24日地址:浏阳市浏阳大道38号电话:0731-836305801520088380819974822466联系人:陈先生、闵女士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 |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 称:浏阳市商务局 联系人:宋女士电 话:13548600999地 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白沙路星沙海关驻浏阳办事处四楼 |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湖南省东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陈先生、闵女士 电 话:0731-83630580 15200883808 19974822466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38号 |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 (1)发布邀请公告☑(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 |
第二章第2.3款 | 领取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1) 谈判通知;(2)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5、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7、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11、特定资格条件:无。注:a、前文所称“前3个月内”特指2022年07月至2022年09月;b、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提供其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如是“五证合一”,请投标人自行说明。 |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 接受 |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安排。 |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 | ☑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①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不重复享受政策;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
第二章第9.6款 |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 请关注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 | |
二、谈判文件 | |||
第二章第10.3款 | 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技术、服务、合同要求 | |
第二章第11.1款 | 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 | 2022年10月25日17:00前 |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8日14:00 (北京时间) |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5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1000000元 | |
第二章第17.4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
第二章第17.5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同开标地点 。 | |
第二章第18.1款 | 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
第二章第19.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2 份,并提供电子档一份(电子档必须是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格式为PDF,光盘或U盘,单独密封) |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1.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供应商: (盖公章)在 年 月 日 分之前不得启封 | |
第二章第23.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浏阳市招标投标事务中心(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 |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由采购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根据《关于修改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明确事项的通知(三)》长采管[2016]12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 |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附页1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附页3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谈判须知正文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
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谈判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谈判通知,供应商应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5.授权委托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谈判的费用(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1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9.2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谈判须知前附表。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谈判须知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8.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
10.谈判文件的组成二、谈判文件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谈判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可以与同时属“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章谈判通知10.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谈判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个工作日。谈判文件提供期限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3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货物说明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保证金(1)谈判响应声明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5.3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7)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16.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6.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报价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7.1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6.4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3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4.1款的有关要求。(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
17.5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谈判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4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17.3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7.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8.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8.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9.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8.保证金(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8.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0.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有效期(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3.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4.3除本章第17.1款、第17.2款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24.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1供应商有本章第17.1款情形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供应商资格审查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23.2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6.1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6.初步审查25.1谈判程序:初步审查、谈判(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谈判程序
28.澄清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27.实质性响应(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1)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9.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谈判),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9.符合性审查28.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可以组织多轮谈判。在每一轮谈判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谈判,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不另行通知。(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谈判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谈判。30.谈判29.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8.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0.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2.确定成交供应商31.2按本章第31.1条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1.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2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最后报价按本章第9.2款、第9.3款、第9.4款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31.提出成交供应商30.7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谈判终止33.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30.1款、第30.2款、第31.1款、第34.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3.谈判的特殊情形32.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31条的规定。3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5.重新评审(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3)谈判邀请公告公示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保密及串通行为35.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询问及质疑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成交通知38.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签订合同
41.1采购人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41.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采购人(全称):(甲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以电子合同签订为准)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42.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2.合同标的及金额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2)项目名称: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3)采购计划编号:LYCG-202210130052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全称):(乙方)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
合计金额小写: 元 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 |
4.2收款账户:4.1资金支付方式:4.结算方式3.3.2售后服务:3.3.1履行期限: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履行期限:3.2履行地点:3.3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甲方: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2质量要求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保洁质量、服务态度、安全等的监督,若有违反相关的规定和保洁服务标准,罚款将从合同款中扣除。7.4如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7.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的处罚制度给予处理。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7.违约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1.其他条款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理人: | 法定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一、项目名称:浏阳市“数商兴农”示范县(市)建设实施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2022年10月至11月底,依托浏阳市现有区域公用品牌,针对本地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农产品生产及加工企业等。通过树立品牌意识、强化品牌管理,整合优势产品,进一步规范初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文旅产品供应标准,增强整体竞争力,推动浏阳特色产品销的更远更广。(一)品牌助力搭建数商“新平台”三、具体建设内容:采购预算明细表单位:万元二、采购预算:100万元
项目名称 | 建设时间 | 建设内容 | 资金计划 |
品牌助力 | 2022年10--11中旬 | 打造标准供应链体系 | 5 |
品牌助力 | 2022年10--11中旬 | 组织全网营销活动 | 12 |
品牌助力 | 2022年10--11中旬 | 拓展跨境贸易企业商务服务功能 | 5 |
直播孵化 | 2022年10--11月 | 开展两期电商技能培训 | 4 |
直播孵化 | 2022年10--11月 | 开展一期电商游学活动 | 5 |
直播孵化 | 2022年10--11月 | 打造市级电商直播基地 | 5 |
赋能乡村 | 2022年10--11月 | 组建不低于8人的专业团队 | 40 |
赋能乡村 | 2022年10--11月 | 开设不低四条乡村赋能线路 | 40 |
赋能乡村 | 2022年10--11月 | 开通农文旅线上营销平台 | 40 |
赋能乡村 | 2022年10--11月 | 落实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 | 40 |
直播联动 | 2022年10月--11月 | 组织不低于两个县市开展“达人直播带货”系列活动建立“直播联盟”活动场次:不低于4场保底销售额:不低于50万 | 24 |
合计 | 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 100 |
(2)推动与第三方主流电商平台合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对接入驻“农品浏香微购商城”,串联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吸引中小涉农企业触网上线;同时,联合浏阳市各专业合作组织,抱团发展,形成独具浏阳特色的标准化、专业化、生态化农产品网络营销平台。(1)对接农特产品电商营销平台2.开展全网营销活动。在淘宝、天猫、拼多多等主流电商平台开设浏阳区域公用品牌旗舰店铺,免费为浏阳市本土特色农产品上架10家以上主流电商平台,并提供产品宣传拍摄、产品详情页制作等配套服务,组织开展拼购、闪购等类型线上营销活动。在市内指导并协助3-4家企业,定制符合生产实际及标准规范的上墙制度及生产标识,提高质量意识和标准意识。一是结合企业实际,规范适合企业发展管理的相关上墙制度,并将标准化以制度形式落实到位,并现场讲解培训。二是指导企业制作标志标识,协助企业根据自身工作方便以及企业场所等情况制定标志标识,实施标准化现场管理。三是协助企业印制标准化记录手册,将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等标准化记录体系完善,并现场辅导企业实时记录,为溯源做好记录支撑。1.打造标准供应链体系。建立覆盖本地特色优势农产品种养加工、检验检测、质量分级、标识包装、冷链物流、批发零售等各环节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实现“标准、品控、品牌、包装、平台、推广”的六统一,推动全市农产品上行标准化,提高品牌吸引力和产品附加值。
2022年10月至11月,针对浏阳市各级电商参与或从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按照“需什么,教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数字乡村与电子商务应用管理、拍摄和剪辑、直播运营、账号推广应用等系统培训,培育出懂数字运营、懂电商平台的新型乡土人才,引导开展农特产品线上经营销售,助力农特产品出村。(二)电商孵化培养数商“新人才”3.拓展跨境贸易企业商务服务功能。在市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设立外贸企业商务服务站,为本地企业提供外贸进出口相关手续办理的咨询与代理服务;积极拓展各类资源,大力引进外贸企业入浏回流,并提供办公需求、创业孵化等相关服务。推动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青年、大学生(村官)等创办电子商务企业或利用本地农特产品开展网络销售,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扩大浏阳农特产品整体电商交易规模。(3)扩大电子商务参与主体发挥第三方主流电子商务平台作用,推动与京东、天猫、淘宝等知名电商平台的活动合作,组织各类网络购物、促销推介活动,拓宽浏阳农特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渠道。
1.组建不低于8人的专业团队。团队成员需从事农村电商2年经验以上,熟悉掌握站点业务的各项操作,能指导站点从业人员区挖掘区域内农文旅产品,并辅助打造及推广。2022年10月至11月,完善公共服务职能,针对浏阳市198个电商服务站点(村)进行功能升级,通过面对面指导等方式,引导乡镇服务站将电商触角延伸至每村每户,服务点服务功能叠加,成为农村电商服务的“集成体”,在为农民提供电子商务基础服务的同时,有效整合资源,增加除代买代卖、代缴代存、收发快递外的金融服务、社区团购等业务,实现一站多业、一站多能,实现城市与农村的互动,促进当地农民增收。(三)赋能乡村注入数商“新动力”3.打造市级电商直播基地。规划以电商直播为主题的固定空间,通过“政府+协会(联盟)+电商平台+主播(带货达人)+商家”的方式,加强创业孵化、自主品牌、赋能工厂、选品中心等建设,建立健全直播供应链体系扶持本地直播人员,打造市级电商直播基地,构筑网络流量孵化群,培育“头部、领军、领先、创新”阶梯式发展的电商品牌队伍,带动全市电商资源的整合优化,推动网红经济产业集群发展。基地直播间的建设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打造专业的场景,确保隔音效果,直播间需安排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并做好使用的预约登记、卫生清理、设备维护等工作。直播间以免费或者微利的形式向浏阳市电商从业者开放。2.开展一期电商游学活动。组织农村电商分管市领导、商务局、财政局、市电商公服中心、电商企业主要骨干人员10人左右参观考察“全国领先”的电商发展先进县(市),通过游学考察+主题分享+座谈交流,提升电商参与人员对电商的认识与理解能力,拓宽与外部资源的沟通对接。1.开展两期电商技能培训。联合浏阳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每场不低于三天、不少于30人),针对浏阳市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合作社成员、家庭农场主、电商从业者、网店经营人员、电商服务站从业人员、微商达人、农产品经营者、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人群,进行电商技能人才培训。
同时带动越来越多的青年朋友争做农村电商发展的“践行者”和“开拓者”,为湘赣边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助力。为响应国务院推动湘赣边区域协调发展的号召,联合湘赣边等不低于两个县(市),组织参与县(市)的直播达人,建立“直播联盟”,甄选不低于6款农特产品,以主题直播、互动直播、团购直播、门店直播等多种互动方式,联动湘赣边优质餐饮、娱乐、服装、商业、农产品、快消品等商家,共同开展“达人直播带货”系列活动,通过新媒体直播平台组成“直播矩阵”,探索直播联动的数商“新模型”。拟于2022年10-11月举行不少于4场直播活动,参与的县市各自甄选两款特色产品,通过产地+达人直播带货的形式,助推农产品销售(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四)直播联动探索数商“新模型”4.落实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实地了解各站点(村)快递收发功能情况,针对还未实际开通物流收发功能的站点(村),联合至少一家本地物流快递企业,进行业务叠加,落实赋能198个电商服务站点(村)正常收发快递。3.开通农文旅线上营销平台。将单个站点打造成网上农贸市场,打通本地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同时全方位推介属地旅游线路和旅游特色产品等信息,扩大产品销售通道。2.开设不低四条乡村赋能线路。围绕浏阳市东南西北乡各开设一条乡村物流线路,每条线路配置不低于2名专业人员同时进行业务赋能指导。
1、结算方法五、其他要求3、服务方式: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所有成果并达到验收要求。2、服务地点:浏阳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1月底。四、项目实施时间及地点:
2.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2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1项目验收应于本次采购签订合同到期后一个月之内启动,成交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验收申请作为验收材料。2、验收标准和方法1.2付款方式:第1次付款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第2次付款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1.1付款人:浏阳市商务局(国库集中支付)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一、谈判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由中标人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附件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3-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2-1:被授权人在投标供应商近3个月(2022年07月至2022年09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四、商务/服务要求响应与偏离表附件5-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5:服务方案三、服务方案
八、最后报价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7-1:报价一览表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页6-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页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谈判响应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注册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附件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5)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附件2: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须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供应商近3个月(2022年07月至2022年09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附件2-1:注:除响应文件应提供外,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持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附件2)参加谈判(授权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担任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3-1:供应商单位盖章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
年月日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4:注: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服务方案说明附件5:三、服务方案说明: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7.1项“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四章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5-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四、商务/服务要求响应与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附件6-1: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2、属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附页6-2: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附件7—1: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页6-3: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服务内容 | |||
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合同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说明: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谈判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7-1,同时注明为“最后报价”。请供应商自行准备好现场报价表格至开标现场。单独提交,不得并入响应文件内。八、最后报价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注:最后报价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可多准备几份),不得装订入响应文件中,由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带至开标现场,待现场最后报价时再进行填写。请各投标人先行加盖单位公章。2、谈判现场可能会再报两次报价,供应商在准备最后报价表时,另准备一式两份《报价表》,格式按附件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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