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华保险大厦 | 项目编号: | 44039120180059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华保险大厦(设计) (二次)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9120180059001 |
工程类型: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9年05月24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9年06月03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19年05月29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19年05月31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资格审查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上提交 ;商务标、设计文本文件、方案演示文件以光盘形式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窗口现场递交;图形展板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窗口现场递交。 |
建设单位: | 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陈工 |
办公电话: | 075522678352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航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工、官工 |
办公电话: | 0755-83991791 |
标段编号: | 44039120180059001001 | ||
标段名称: | 新华保险大厦(设计) (二次) |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19-06-03 18:00 | ||
招标部分估价: | 2763.52 万元 | 计划总投资: | 100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扩初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含专业分包的深化设计)、配合报建及招标工作、竣工图编制以及现场施工配合等各阶段的相关设计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设计的内容包括项目计划投资所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总图、建筑、结构、公共部位及非自用部位室内装饰装修深化设计、景观园林(含植物配置)深化设计、电气(包括照明和动力系统设计)、通风与空调、给排水(包括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建筑智能化、幕墙、室外道路、建筑节能环保、消防、燃气、电梯、人防、BIM、绿建、广告、海绵城市、泛光夜景灯光、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图、建筑LOGO及标识系统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的设计。 | ||
招标范围: | 无 | ||
主要投标成果: | 展板;演示文件; | ||
工程地址: | 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四单元04街坊 | ||
评标方法: | 记名投票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投标保证金: | 0 万元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家数不超过2家,允许境内外相关单位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不作要求。 | ||
投标周期: | 10 | 投标补偿: | 进入投标环节的5名投标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不作补偿; 2、进入定标环节但未中标的投标人给予补偿70万元; 3、递交投标文件进入评标环节但未进入定标环节的两名投标人每人给予补偿50万元; 4、所有补偿费均含增值税。领取设计补偿费的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招标人; 5、其余投标人不作补偿。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用地面积6616.9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5400平方米(商业3000平方米、办公(含物业管理用房)62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社区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容积率9.88,建筑覆盖率55%,建筑限高180米,建安费估算88000万元。 | ||
企业资质要求: | 无 | ||
其他资质: | 1、投标人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家数不超过2家,允许境内外相关单位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不作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无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无 |
序号 | 文件名 |
无 |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
- 5、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提交的申请资料。
- 6、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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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企业信息备案相关栏目;
(2)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zjj.sz.gov.cn/jsjy)“办事服务”中《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3)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zjj.sz.gov.cn/jsjy)“办事服务”中《电子招投标服务注册指南》;
(4)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首页点击“我要投标”并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在线填写、保存。
-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2)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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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开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 9、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