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22-586956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G228丹东线修复养护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G228丹东线修复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工程路面修复养护路段为丰南汉沽界(K1552+673)至芦堂路(K1565+680)段上行、大丰线(K1572+880)至滨玉线(K1584+233)段下行两个段落及芦堂路—大丰线零星破损路段,位于滨海新区境内,现状均为一级公路。丰南汉沽界至芦堂路段长13.007公里,横断面布置为:0.75米(土路肩)+11.25米(路面)+2米(中央分隔带)+11.25米(路面)+0.75米(土路肩),路基全宽26米。大丰线—滨玉线段,长11.353公里,其中,大丰线—太平东街(K1575+511)段长2.631公里,横断面布置为:2.5米(人行道)+12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2米(路面)+2.5米(人行道),路基全宽32米;太平东街—汉蔡线(K1577+471)段长1.96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米(设施带)+13米(路面)+1米(防撞护栏)+13米(路面)+1米(设施带),路基全宽29米;汉蔡线一滨玉线段长6.762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米(设施带)+12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2米(路面)+1米(设施带),路基全宽29米。目前路面出现纵裂横裂、龟裂等主要病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路行驶质量及通行能力。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对该路段实施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
(一)路基路面工程
1.丰南汉沽界—芦堂路段上行
具备长高条件路段:车行道根据路面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未破损部位旧路铣刨1厘米,最后车行道整体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车行道长高3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
不具备长高条件路段:车行道铣刨4厘米沥青表面层,根据路面病害程度,对破损部位实施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车行道铺筑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2.大丰线—滨玉线段下行
具备长高条件路段:车行道根据路面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5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5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未破损部位旧路铣刨1厘米,最后车行道整体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车行道长高3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
不具备长高条件路段:车行道铣刨4厘米沥青表面层,根据路面病害程度,对破损部位实施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车行道铺筑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3.零星破损路段
车行道铣刨4厘米沥青表面层,根据路面病害程度实施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车行道铺筑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4.其他
维修改造滨唐路路口等积水点位。维修、更换破损的缘石、人行道。
(二)桥涵工程
路段内一座桥梁,为蓟运河大桥,技术状况评定为二类。对其型钢挤紧的伸缩缝进行更换,维修破损的伸缩缝锚固区混凝土、支座垫石等病害,铣刨重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桥面沥青铺装层,增设金属梁柱式护栏。更换汉南铁路桥防抛网。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及其他设施等。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GB 5768—202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并补充完善交通标志。
2.2计划工期
1标段:138日历天(计划:2023年6月12日~2023年10月28日)
2标段:138日历天(计划:2023年6月12日~2023年10月28日)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其中
1标段:上行:丰南汉沽界-芦堂路,下行(零星路段):芦堂路-大丰线。工程内容为路面结构修复养护、排水设施修复养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恢复及补充完善。
2标段:下行:大丰线-滨玉线。工程内容为路面结构修复养护、排水设施修复养护、桥梁工程修复养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恢复及补充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一类、二类(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选取每个标段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推荐第一名为中标人,如投标人在一个以上标段中均排名第一,优先选择其投标报价较高的标段中标,其余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以此类推。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若为企业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5月6日至2023 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yuanfanggongsi@163.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及图纸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
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账号:77010078801400004180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5月30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00 分至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18号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
邮政编码:
300100
邮政编码:
300110
联 系 人:
刘富东
联 系 人:
李工、居东红
电 话:
022-58695692
电 话:
13370386093
传 真:
022-58695683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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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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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yuanfanggongsi@163.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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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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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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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77010078801400004180

2023 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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