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3 17: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广东段)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第十一批)
动车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20-47
1.招标条件本项目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12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0%,其中中国铁路总公司51.01%,广东省人民政府48.99%;其余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广东段)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第十一批)动车设备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赣深铁路为京九客专的最南段,纵贯江西、广东两省,途经江西省赣州市,广东省河源、惠州、东莞、深圳等地市,其南端衔接沿海铁路、广深港客专、中部与广梅汕铁路、广汕铁路相衔接,北端沟通昌赣客专、赣龙铁路、渝长厦铁路、赣韶铁路等,并向北可延伸至北京,形成继京广深(港)、京沪、沿海等纵向客专后,又一条跨越我国南北众多省市、横亘华北、华中、华南地区的南北向大能力快运客运通道。赣粤省界至深圳段新建正线长度全长303.749公里。
2.2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0 月 26 日9时00分至2020年 10 月 30 日16时00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进行线上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以及《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crmscgz03@163.com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线上申请及电子邮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招标代理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07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 11 月 19 日9时00分至2020年 11 月 19 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1 月 19 日10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0年 11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船务路15号渔景大厦2412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5-61381725
传真:0755-61381725
电子邮件:xswzb08@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项目经理: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09394443909441213)
邮编:100036
联系人:郭工、刘工
电话:17765631997、18127445505
电子邮件:gtsanzu@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7005007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0年10月23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GSWZ31 | WZ-2020-47 |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广东段)工程 | 动车组外皮清洗机 | / | 台 | 2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投标设备应通过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的评审或者鉴定; 3.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8-2019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以注册当日汇率为准的等值外币); 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0或ISO45001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提供生产商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0或ISO45001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截止开标之日近5年在国内铁路动车运用所或动车段(基地)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及对应的合同协议书);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评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OEM产品;代理商应取得生产商出具的本包件投标唯一授权文件,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上述第2、3、5、6、7条的要求;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 500元/份 | |
GSWZ34 | WZ-2020-47 |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广东段)工程 | 固定式轨道桥 | / | 米 | 360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本包件内关键设备固定式轨道桥、固定式双层作业平台应通过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的评审或者鉴定; 3.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8-2019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注册当日汇率为准的等值外币); 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0或ISO45001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提供生产商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0或ISO45001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截止开标之日近5年在国内铁路动车运用所或动车段(基地)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及对应的合同协议书);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评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OEM产品。代理商应取得关键设备生产商出具的本包件投标唯一授权文件,所代理的关键设备生产商须满足上述第2、3、5、6、7条的要求;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 500元/份 | |
库内挡车器(液压)(含标志牌,有源信号灯) | / | 个 | 8 | ||||||
固定式双层作业平台 | / | 米 | 3456 | ||||||
移动式作业平台(含侧窗玻璃更换装置) | / | 个 | 1 | ||||||
登顶作业平台(长24米) | / | 个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