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木林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江西省木林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余LED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1#、4#、5#、6#厂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新余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新余LED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1#、4#、5#、6#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高环审字[2015]42号等要求进行验收公示!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生产废水有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冲压产品清洗废水和配粉工序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排放物COD、SS、BOD5、氨氮等,经各厂房配套建设的标准化粪池处理后统一汇集到西南角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新余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接管标准后排放到高新区污水管网,经污水管网排放至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冲压产品清洗废水和配粉工序滤布清洗废水近期处理后循环利用,远期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有:焊接锡烟尘、铝灯具振光机加工粉尘、废塑胶件破碎粉尘、注塑有机废气、食堂油烟。
1、焊接锡烟尘(锡及其化合物)
本项目在灯具各电路焊接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焊接锡烟尘,主要成份为锡及其化合物,主要采用全自动气体保持焊,在各废气产生的部位的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厂房顶设置3个排气筒。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铝灯具振光机加工粉尘
本项目在使用振光机加工时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粉尘,产生粉尘主要为金属颗粒物,企业加强设备周围的清扫工作,防止金属粉尘的二次污染,加强个体防护措施同时还需加强车间通风,保持室内空气良好。
3、注塑有机废气
本项目注塑有机废气主要是球泡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以VOCs计)经百叶窗收集后由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
4、废塑胶件破碎粉尘
在注塑过程中均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次品,为了节约原料,本项目在注塑生产区配套了小型粗破碎机对其进行简单破碎,使其符合注塑机入料口要求后回用生产,破碎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破碎粉尘,由于本项目在两生产区均设置了单独的破碎间,且粉尘产生量较小,破碎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在破碎间内,在封闭性的工作间内进行破碎,所以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主要影响破碎工作间内的大气环境,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为减少粉尘对车间内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强车间通风,同时要对车间进行清扫,防止二次扬尘的产生。采取以上相关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车间内大气环境无明显不良影响。
5、食堂油烟
厂区有一个食堂,部分员工均在食堂吃饭,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通过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装置;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噪声较大的设备进行适当的减振和降噪处理,机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机械磨损; 厂房内安装隔声门窗;对高噪声设备单独隔噪;高噪声车间外绿化,利用树木的屏蔽的作用降噪。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PCB电路板、废切削液、油水混合物、废槽液、铝质废边角料、废铝渣、废注塑件、废玻璃管、成品灯具废次品、包装固废、员工日常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
1、废PCB电路板:各检测工序产生废PCB电路板会退回供应厂家进行处理;项目所在固废存放间对废物料进行分类收集暂存收集,并定期交由相应供应厂家回收处理。
2、铝质废边角料、废铝渣:主要来源于铝灯具的压铸和机加工过程,经收集后外卖。
3、废注塑件:收集后由注塑生产区配套的破碎机破碎为塑料粒(符合注塑机入料口尺寸就行)回用生产。
4、废玻璃管:收集后外卖。
5、成品灯具废次品:各检测工序产生废次品会进行下线维修,维修合格后返回生产线继续加工,其它无法维修合格的废次品则将其简单拆解,主要对安装上去的原配件拆除下来分类存放,并对其进行检测,未损坏的则回用生产,损坏的相应原配件退回供应厂家进行处理,项目所在固废存放间对废物料进行分类收集暂存收集,并定期交由供应厂家回收进行处理。
6、包装固废:主要是一般原辅材料入厂时用的各种包装料以及在成品包装时产生的废包装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
7、废切削液:建设单位采用专用桶对其进行收集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
8、油水混合物
冲压件清洗过程及清洗废水处理后收集的油水混合物暂存到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9、废槽液
冲压件清洗槽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槽液暂存到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10、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于员工的日常生活办公过程,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数据表明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符合验收要求,我公司认为通过环保验收。此外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也已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环保要求,下一步将请环境监管部门进行验收。
江西省木林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以上公示内容由验收单位提供,验收单位承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承担一切责任。
附件:江西省木林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余LED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1#、4#、5#、6#厂房)建设项目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