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基础库和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等四类自行采购产品上线交易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2023-01-31 00:00:00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 浙江省
- 招标产品: 公共服务平台
- 所属行业: ;专用仪表;
各有关医疗机构、企业:
2022年12月在我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基础数据库申报挂网采购的产品、部分移出交易目录后医疗机构申请的产品、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等四类自行采购产品已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进入配送关系建立和上线交易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阳光采购基础库配送关系建立时间
2023年1月18日至1月31日。
二、阳光采购配送关系建立方式
投标 企业 与配送企业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zhyb.ybj.zj.gov.cn)建立配送关系。配送关系建立以网上操作为准,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配送关系建立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按分类建立配送关系,由投标企业发起,配送企业确认;第二步,按二级目录选择配送企业(时间不受限制),在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后,投标企业再将产品勾选给配送企业。
三、配送企业报名
已获得账号的配送企业无需报名。未报名的配送企业应通过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进行注册。同时应将配送企业主体册资质材料(编制要求详见附件1)递交至浙江省药械 采购 中心。
四、其他事项
(一) 心脏 (冠状动脉)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类、电生理类自行采购产品配送关系按照原规定执行,如需变更请查看(附件2、3)。
(二)阳光采购配送名额每个设区的市不超过10家。
(三)配送关系根据平台相关规定,一年内仅允许投标企业在一个地区变更一次配送关系,本次新增不占用变更次数。
(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基础数据库产品与临床实际使用比较有缺失的,各医疗机构应积极向省药械采购中心提出目录增补建议。省药械采购中心将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五)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阳光采购工作的要求进行网上采购,禁止网下和目录外采购。
(六)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咨询电话:0571-86401857
附件:1.配送企业主体册编制要求.doc
2.市级配送关系变更-投标企业用户操作手册.docx
3.市级配送关系变更-配送企业用户操作手册.docx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