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区块C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区块C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区块C区道路工程已经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区块C区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2)29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新建道路3条,并配备建设雨水、污水、给水、路灯等其他附属设施。其中:南北走向修建一条道路,为1号路,建设长度1.378公里;东西走向修建两条道路,为2号、3号路,2号路建设长度1.015公里,3号路建设长度1.02公里。三条路共计3.413公里。1号、2号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3号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2.2建设地点:马家滩镇再生资源产业区块C区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7 至2023-10-1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
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20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灵武市西平街398号
邮 编:751400
联 系 人:许志刚
电 话:0951-402231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盈华商厦11楼
邮 编:751400
联 系 人:刘翔宇
电 话:19809587776
2023年09月2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区块C区道路工程已经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区块C区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2)29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新建道路3条,并配备建设雨水、污水、给水、路灯等其他附属设施。其中:南北走向修建一条道路,为1号路,建设长度1.378公里;东西走向修建两条道路,为2号、3号路,2号路建设长度1.015公里,3号路建设长度1.02公里。三条路共计3.413公里。1号、2号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3号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2.2建设地点:马家滩镇再生资源产业区块C区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7 至2023-10-1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
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20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灵武市西平街398号
邮 编:751400
联 系 人:许志刚
电 话:0951-402231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盈华商厦11楼
邮 编:751400
联 系 人:刘翔宇
电 话:19809587776
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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