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923-jbcs-g2022-0001
预算金额146.7万元
招标公司盐城市卓宁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李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建佳15961922020
中标公司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青岛研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
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923-JBCS-G2022-0001
二、项目名称: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总
牵头单位名称:青岛研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名称:江苏省环境监测中
心)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中云办事处锦州西路华云乐园小区3号楼32号
网点(成员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邮区中和路100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小写)146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总
服务类
项目名称: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年内完
成对阜宁15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开展PM10、PM2.5颗粒物监测仪器手工比对核查,PM2.5
每次不少于23天有效数据,PM10每次不少于10天有效数据,每天保证不少于20小时
有效数据。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内,需对阜宁15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开展PM10、PM2.5
颗粒物监测仪器手工比对核查,根据国家验收要求,PM2.5每次不少于23天有效数据,
PM10每次不少于10天有效数据,每天保证不少于20小时有效数据。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参考规范
1)《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618-2011);
2)《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656-2013)
3)《环境空气颗粒物(PMIO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HJ655-2013):
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17):
5)《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HJ817-2018):
6)《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HT93-2013)。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立即开展工作,一年内完成本项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娟、唐海霞、陈海荣、咸月、孙正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招标
项目中标价的1.4%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在开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评审得分及排名
序号投标人名称评审后总得分排名
1青岛研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1.611
2江苏华睿巨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64.82
3杭州天渊智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46.933
2、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卓宁生态环境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联系方式:李胜,18052968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9楼
联系方式:吴建佳,15961922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胜,吴建佳
电话:18052968013,15961922020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话:0515-6991708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宁生态
2022年月20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盐城市阜宁生态
环境局的皇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采购活动,该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标的名称)
属于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青岛研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779.510797万元,资产总额
为7.5686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青
限公司
日期:2022年007月13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
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1、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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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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