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核工程三门(5/6号机组)室外00及临时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雯010-633101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2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工程三门(5/6号机组)室外00及临时道路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DGC020149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工程三门(5/6号机组)室外00及临时道路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括
浙江三门核电站三期工程5、6号机组位于浙江省三门县健跳镇三门核电厂内,规划建设两台改进版“华龙一号”机组。西邻三门核电厂1~4号机组,东南北三侧临海。三期工程5、6号机组根据地形条件按照东偏北38°角布置,厂区用地东西方向长度约500m,南北方向长度约450米,5、6号机组厂区用地(控制区围栏内)21.80hm2。共规划建设容量为2×1000MWe级核电机组。具体详见《浙江三门核电5、6号机组室外00工程立项任务书》。
2.4 招标范围
工程范围原则上为浙江三门核电厂5、6号机组室外00工程子项建安工程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及临时道路工程,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如下:
1.给排水管线、管沟(主要包括饮用水系统WPW、生产水系统WRW、厂区消防水分配系统FSD、电站污水系统雨水WSS1/生活污水WSS2/生产废水WSS3、非放射性含油废水系统WOD)等土建安装等全部工作。
2.正式道路、路缘石、场平施工等全部工作。
3.电气部分:路灯、厂区子项间一次接地网施工(包含子项周围接地检查井)、电气埋管、压缩空气室外直埋管道等土建安装全部工作。
4.通讯系统、行政电话系统、广播及声警报系统和室外管路等土建安装全部工作。
5.室外00工程回填及欠缺土方外购(按三门核电5、6号机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欠方暂按1.5万方考虑)。
6.建安期间的全场临时交通道路修建(含人车分流等)及正式工程施工前的临时道路、硬化场地拆除等施工。
7.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调试配合工作。
8.为本项目的其他承包人提供的相应服务及配合。
9.工程交工验收的配合。
10.合同范围内的临时标识牌由承包人采购、制作、安装。合同范围内的永久性标识牌由发包人采购、制作,承包人安装(设备自带标识牌的除外),承包人领用后,如再发现设备厂家带来的标识牌丢失、损坏,则由承包人补齐;电缆的标识牌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制作、安装。(上述标识标牌费用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清单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记取费用。)
11.应负责对消防设施安装交工消防取证工作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等交工取证工作,如发生,费用另行计算。
12.应负责施工过程中根据总包安排为配合主体工程进展,而对已施工或正在施工的作业采取的临时措施,如已开挖的沟道回填压实等,费用另行计算。
具体详见《浙江三门核电5、6号机组室外00工程立项任务书》。
2.5 建设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三门核电厂区。
2.6计划工期
室外00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8年9月30日。最终完工时间不晚于FCD+45。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承包人三级进度计划为准。发包人同时保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承包人也必须相应地调整。
2.7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设计人企业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具体详见《浙江三门核电5、6号机组室外00工程立项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投标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建造师,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工程三门(5/6号机组)室外00及临时道路工程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1月19日14时00分—2023年01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2月22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3310136
电子邮件:liwe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82,817,825.43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本合同计日工最高报价不得高于300元/工日(不含税),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9日
本招标项目中核工程三门(5/6号机组)室外00及临时道路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DGC020149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工程三门(5/6号机组)室外00及临时道路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括
浙江三门核电站三期工程5、6号机组位于浙江省三门县健跳镇三门核电厂内,规划建设两台改进版“华龙一号”机组。西邻三门核电厂1~4号机组,东南北三侧临海。三期工程5、6号机组根据地形条件按照东偏北38°角布置,厂区用地东西方向长度约500m,南北方向长度约450米,5、6号机组厂区用地(控制区围栏内)21.80hm2。共规划建设容量为2×1000MWe级核电机组。具体详见《浙江三门核电5、6号机组室外00工程立项任务书》。
2.4 招标范围
工程范围原则上为浙江三门核电厂5、6号机组室外00工程子项建安工程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及临时道路工程,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如下:
1.给排水管线、管沟(主要包括饮用水系统WPW、生产水系统WRW、厂区消防水分配系统FSD、电站污水系统雨水WSS1/生活污水WSS2/生产废水WSS3、非放射性含油废水系统WOD)等土建安装等全部工作。
2.正式道路、路缘石、场平施工等全部工作。
3.电气部分:路灯、厂区子项间一次接地网施工(包含子项周围接地检查井)、电气埋管、压缩空气室外直埋管道等土建安装全部工作。
4.通讯系统、行政电话系统、广播及声警报系统和室外管路等土建安装全部工作。
5.室外00工程回填及欠缺土方外购(按三门核电5、6号机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欠方暂按1.5万方考虑)。
6.建安期间的全场临时交通道路修建(含人车分流等)及正式工程施工前的临时道路、硬化场地拆除等施工。
7.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调试配合工作。
8.为本项目的其他承包人提供的相应服务及配合。
9.工程交工验收的配合。
10.合同范围内的临时标识牌由承包人采购、制作、安装。合同范围内的永久性标识牌由发包人采购、制作,承包人安装(设备自带标识牌的除外),承包人领用后,如再发现设备厂家带来的标识牌丢失、损坏,则由承包人补齐;电缆的标识牌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制作、安装。(上述标识标牌费用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清单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记取费用。)
11.应负责对消防设施安装交工消防取证工作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等交工取证工作,如发生,费用另行计算。
12.应负责施工过程中根据总包安排为配合主体工程进展,而对已施工或正在施工的作业采取的临时措施,如已开挖的沟道回填压实等,费用另行计算。
具体详见《浙江三门核电5、6号机组室外00工程立项任务书》。
2.5 建设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三门核电厂区。
2.6计划工期
室外00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8年9月30日。最终完工时间不晚于FCD+45。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承包人三级进度计划为准。发包人同时保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承包人也必须相应地调整。
2.7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设计人企业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具体详见《浙江三门核电5、6号机组室外00工程立项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投标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建造师,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工程三门(5/6号机组)室外00及临时道路工程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1月19日14时00分—2023年01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2月22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3310136
电子邮件:liwe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82,817,825.43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本合同计日工最高报价不得高于300元/工日(不含税),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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