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 E3300000007001017001001
仙居县北岙水库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3〕332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水库总库容 6498 万立方米,正常库容5453万立方米,死库容442万立方米;相应校核洪水位210.86米,设计洪水位 208.88 米,正常蓄水位 204.00 米,汛限水位 200.00米(台汛),供水死水位 139.00 米。工程等别为Ⅲ等,水库规模为中型。拦河坝建筑物级别 2 级(含泄水建筑物和放水管),发电引水建筑物进水口级别 3级,设计洪水标准均为 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均为 1000 年一遇,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计划于2028年建成。项目业主为仙居县水库事务中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仙居县水库事务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仙居县北岙水库工程位于仙居县永安溪支流北岙坑,工程任务以防洪、供水、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为主,结合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其中,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拦河坝1座,坝型为常态混凝土单曲重力拱坝,最大坝高113米,水库总库容6498万立方米;
(2)泄水建筑物,坝顶设3孔×12米溢流表孔、坝身设2孔泄洪中孔(孔身尺寸6×7米);
(3)下游消能防冲设施,新建二道坝1座并改建堰坝1座;
(4)新建发电引水建筑物,发电引水隧洞长(水平投影)484米;
(5)新建发电厂房及升压站,装机容量为16000千瓦;
(6)供水及生态放水建筑物,结合坝体布置和生态机组泄放;
(7)灌溉建筑物,发电引水隧洞出口钢管设置支管作为灌溉引水管,设计流量1.5立方米每秒;
(8)老坝改造工程,保留老坝主体部分并拆除老坝高程182米以上坝体;
(9)新建交通工程,建设上坝道路1.88千米和库区巡查道路3.34千米(四级公路标准);
(10)新建管理房,配套建设管理用房2200平方米;非水利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水电站35千伏电力送出线路10.5千米。工程等别为Ⅲ等,水库规模为中型,拦河坝建筑物级别2级(含泄水建筑物和放水管),发电引水建筑物进水口级别3级,设计洪水标准均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均为1000年一遇;发电引水建筑物(除进水口)、发电厂、升压站和灌溉支管等建筑物级别4级,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年一遇;二道坝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改建堰坝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年一遇。
2、招标内容为:本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及要求完成本标段的以下内容(建设内容、概算等均不包括水电站35千伏电力送出线路):
(1)工程设计:包括本标段施工图阶段工程勘察(包括补勘、地质勘察和施工期地质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配合施工图审查并修改完善、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信息化设备、安全监测设备、水库标准化管理设施等;
(3)工程施工:包括本标段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含信息化设备、安全监测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老坝改造、水库标准化管理设施、专项工程(包括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
(4)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安全监测(不含第三方监测);
(5)工程信息化建设、智慧运行管理:包括水质监测、安防监控、工情监测、水情感知等物联管控体系建设以及配套智能巡检设备,辅助安全管控;调度中心、会商中心、机房等实体环境;计算存储、网络通信、网络安全等网信设备配置;数字孪生平台以及配套建设、运行孪生应用等;
(6)工程施工管理及与之有关的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包括不仅限于配合法人验收、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资料,以及与之有关的度汛报告编制和结算资料等的整理】;
(7)设计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相关课题及专项研究。
3、本次招标□估算造价(☑概算投资)92120万元(已含专项部分),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依据《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4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非财政性资金采购工程)。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同时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年4月1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承担水利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R☑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R☑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6.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方)应具有中国境内以下(1)、(2)、(3)项业绩之一的:
(1)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完成过水利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包含新建坝高70米及以上的大坝;
(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初步设计业绩日期以初设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图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意见时间为准】,完成过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且该业绩内容内包含新建坝高70米及以上的大坝;
(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完成过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包含新建坝高70米及以上的大坝。
证明材料:
1)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证明材料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来证明。若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时间最晚的证明文件为准;
2)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如为初步设计业绩则须提供: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证明材料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为施工图设计业绩则须提供: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③施工图审查意见;证明材料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意见为准。若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时间最晚的证明文件为准;
3)施工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证明材料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来证明;若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时间最晚的证明文件为准。
注:1)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其在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不作要求,但其业绩以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且与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分包业绩不予认可,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中包含的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EPC中的设计或施工业绩,该业绩按照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认定,请按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余下同。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工程类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2. ☑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工程类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工作的牵头单位拟派。
4.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应具有中国境内以下(1)、(2)、(3)项业绩之一的:
(1)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水利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包含新建坝高70米及以上的大坝;
(2)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初步设计业绩日期以初设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图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意见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且该业绩内容内包含新建坝高70米及以上的大坝;
(3)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包含新建坝高70米及以上的大坝。
证明材料:
1)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或竣工图纸来证明。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反映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一致的,以验收文件为准;若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时间最晚的证明文件为准;
2)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如为初步设计业绩则须提供: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证明材料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为施工图设计业绩则须提供: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③施工图审查意见;证明材料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意见为准。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反映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时间最晚的证明文件为准;
3)施工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或竣工图纸来证明,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反映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一致的,以验收文件为准。若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时间最晚的证明文件为准。
注:分包业绩不予认可,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中包含的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进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网站主页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5.拟派设计负责人允许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及其拟派施工人员(指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7.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8.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如无注明且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成员。
9.本项目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详见附件;本项目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单位及其咨询评估单位均可以参与投标。仙居县北岙水库工程监理单位、前期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 2024年3月20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3月2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4年3月25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4月9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4、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招标人: |
仙居县水库事务中心 |
地址: |
仙居县市民中心商务写字楼7楼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6-8938567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603 |
联系人: |
欧阳磊、徐晓伟、金梦瑶 |
联系电话: |
0571-86707851、18969973740、13646854770 |
2024年3月12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