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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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州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恩施州文化中心文旅综合体项目-夜经济环境提升工程概念设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中心
1.2建设规模:夜经济环境提升工程所属项目占地面积9.1万㎡(约136.65亩),总建筑面积10.09万㎡。主体建筑占地2.7万㎡(约41亩),高23.8米,整体呈南北走向的规则弧形,长310米,宽100米;前广场南北长400米,东西宽100米,广场中央地面音乐喷泉(长80米,宽30米)。
二、采购范围
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恩施州文化中心文旅综合体项目-夜经济环境提升工程概念设计方案。打造新型城市灯光秀,利用建筑正立面、广场及音乐喷泉,通过音乐灯光秀将文化中心打造为城市“网红”景点,实现全面引流,对恩施州文化中心文旅综合体智慧旅游进行系统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投资规模50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设规模10万㎡及以上的城市夜景照明、景观亮化、泛光照明等项目设计业绩。
(4)1.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6)近年来,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近年来指: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采购预算及服务期限
4.1本项目服务费按固定包干总价进行报价,采购控制价总价上限为40万元(本价格包含中标方对方案进行初步设计的费用),超过控制价上限报价的将作否决处理。
4.2服务期限
服务期: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19日每日上午8:30至中午12:00,下午14:30至17:30时止。
6.2获取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4楼415室。
6.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6.4售价:300元/套。
6.5磋商代理费用:本项目磋商代理费用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10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上午09:00时止。
7.2递交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2楼会议室。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s://www.eszgtgs.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州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18-8110660
采购代理机构: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18-8456201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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