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天府市民云”锦江区门户建设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42019000166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28-8170788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审核意见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天府市民云”锦江区门户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042019000166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公告发布时间 2019-09-27 16:49
    采购人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1栋1单元17层1705、1706、1707号。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8)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邮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邮购请将汇款凭证、购买协商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9-09-29 09:30到2019-10-08 17:00
    采购文件售价 150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7栋6楼4号(光华中心B座604)
    洽谈时间 2019-10-10 10:30
    洽谈地点 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7栋6楼4号)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锦江区书院南街41号,028-8667859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7栋6楼04号,028-8170788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王先生,028-81707888
    预算金额(元) 900000.00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天府市民云是面向市民的一站式“互联网+”市民服务平台,作为全市统一市民服务总入口,集成了多部门的便民服务项目。用户凭借一个账号就可以一号通行,一号通办,轻松享有各类服务。天府市民云汇聚城市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婴幼服务、文体教育、民生保障、就业创业、家庭生活、交通旅游、健康医疗、环境气象等全方位服务。依托于天府市民云实名认证体系,建立锦江区市民云门户,接入锦江区区域特色服务项目,与天府市民云提供的市级城市服务相结合,为锦江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优质、丰富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确,项目要求非常特殊,经过充分市场调查,能提供本项目特殊要求服务的供应商只有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理由如下:天府市民云APP作为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已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享有天府市民云APP的各项专有权利。为保证天府市民云锦江区平台服务接入技术路径统一、平台用户信息的安全性、平台中服务稳定性、以及天府市民云软件著作权宜,天府市民云平台底层代码无法对外提供,仅授权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调用。因此,基于专利权保护的原因,该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中的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划分 I659
    附件 附件
    备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0万元。2、采购计划表编号:2019205。3、本项目已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了需求论证及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4、监督部门:锦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6616092。5、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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