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湾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购置病床及不锈钢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z20230225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沙湾市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贝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沙湾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购置病床及不锈钢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原丝路明珠综合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Z20230225
项目名称:沙湾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购置病床及不锈钢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沙湾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购置病床及不锈钢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传染病区即将投运,现需购买一批ABS三摇监护床、ABS单摇病床、ABS床头柜、床垫、高低床、不锈钢设备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采购合同签定后30天全部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原丝路明珠综合楼)
方式:线下获取 (现场购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5: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新天润国际社区罗马广场二号楼五单元四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新天润国际社区罗马广场二号楼五单元四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资料不全,复印件不清楚,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湾市人民医院
地 址:沙湾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18083949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原丝路明珠综合楼)
联系方式:15199594811 0993-6019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贝贝
电 话:15199594811 0993-6019889
沙湾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购置病床及不锈钢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原丝路明珠综合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Z20230225
项目名称:沙湾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购置病床及不锈钢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沙湾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购置病床及不锈钢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传染病区即将投运,现需购买一批ABS三摇监护床、ABS单摇病床、ABS床头柜、床垫、高低床、不锈钢设备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采购合同签定后30天全部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原丝路明珠综合楼)
方式:线下获取 (现场购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5: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新天润国际社区罗马广场二号楼五单元四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新天润国际社区罗马广场二号楼五单元四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资料不全,复印件不清楚,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湾市人民医院
地 址:沙湾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18083949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原丝路明珠综合楼)
联系方式:15199594811 0993-6019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贝贝
电 话:15199594811 0993-601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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