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5FZYBFWQ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77.0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t-20231018-015
预算金额77.03万元
招标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传友1525128585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1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 ||||||||||||||
比选文件名称: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5FZYBFWQ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10-25 17:21: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0-26 00: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0-28 00: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5FZYBFWQ项目(项目编号:ZYT-20231018-015),比选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5FZYBFWQ项目,采购自医疗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排队评价综合管理系统、零星报销 AI智能审核系统等。(详细参数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含税【770301元】。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1.6 服务地点:连云港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770301元】,其中设备621801元,服务1485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以上任一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参选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 参选人业绩要求:参选人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原件备查。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6日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8日0时0(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9时1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兴隆路1号电信局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徐传友/伏广权 电 话:15251285850(徐) 电子邮件:15251285850@139.com 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5FZYBFWQ项目 |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5FZYBFWQ项目标包内容说明: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5FZYBFWQ项目(项目编号:ZYT-20231018-015),比选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5FZYBFWQ项目,采购自医疗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排队评价综合管理系统、零星报销 AI智能审核系统等。(详细参数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项目清单 | 质保期 |
1 | CP01720 系统集成服务 | 系统集成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含税【770301元】。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1.6 服务地点:连云港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770301元】,其中设备621801元,服务1485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以上任一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参选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 参选人业绩要求:参选人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原件备查。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6日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8日0时0(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9时1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兴隆路1号电信局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徐传友/伏广权
电 话:15251285850(徐)
电子邮件:15251285850@139.com
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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