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医疗环境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113-04-01-257554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医疗环境升级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医疗环境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医疗环境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观江路26号雅居乐剑桥郡地块的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新院区(原雅居乐地产公司建设的公建配套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该项目计划在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医疗环境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医疗环境改造,项目用地面积约 36017 平方米,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 29470 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原公建配套医院)建筑面积约 26360 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住院部约 12609 平方米,门诊部约 1262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126 平方米),综合服务楼(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 3110 平方米。 改造内容包括原有墙体及设施、设备拆除工程、主体结构改造及加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梯(土建部分)、暖通工程(含新风、排风、中央空调、多联机空调)、强电工程、防雷工程、节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管线综合布置、配套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饭堂设备及装修工程、室内外标识工程、室外环境和绿化工程、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线等设施工程、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医用治疗台等。(具体施工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医疗环境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改造内容包括原有墙体及设施、设备拆除工程、主体结构改造及加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梯(土建部分)、暖通工程(含新风、排风、中央空调、多联机空调)、强电工程、防雷工程、节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管线综合布置、配套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饭堂设备及装修工程、室内外标识工程、室外环境和绿化工程、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线等设施工程、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医用治疗台等。(具体施工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包括上述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66.4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均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3.9投标人未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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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30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19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19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19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607室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84615518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华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36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13711112999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489222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