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146.2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6.2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众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内蒙古众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首次参加的供应商请到代理机构进行窗口报名,获取用户名密码,下次公告资格预审可通过用户名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

NMGZY-2020100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14628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是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且经营范围中需包含与本次项目相关的经营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资格预审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套,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其他资料;
1、开户许可证;2、近 6 个月连续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3、近 6 个月企业连续纳税凭证(以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查询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备选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单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步骤:裁判文书网主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受贿→裁判日期:截止日期应为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内任意一天,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5、出具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注:1、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一份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或未按要求胶装成册的将拒绝报名;(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 14:0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东方银座B座1001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东方银座B座1001室

邮政编码

010070

联系人

吴玲丽

联系电话

17304809915

采购单位名称: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邮政编码

010070

联 系 人

王琼

联系电话

0471-8562047


内蒙古众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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