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甲峰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的委托,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管廊拆除工程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拆除单位。
1.采购范围:拆卸保温房、拆卸管道、吊装装卸管道及拆卸所有残值物品、拆除管道空中及地面支架,运输,部分地面基础破除,场地平整,残土清运,施工安全,临时路障,拆除现场封闭等。管道、钢架等构件运输至棋盘山院区存放。
2.工程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3.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拆除施工能力的单位。
4.要求工期:3天(日历日)内拆除完毕,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竞争性谈判文件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响应保证金5000.00元人民币。
6、履约保证金(拆除抵押金):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为  1  万元人民币,供应商于签订合同前将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即 1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交到采购人。履约保证金在拆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如有扣款,则返还履约保证金余额)。
如出现下列情况将不返还拆除抵押金:
(1)未按成交人与采购人约定的验收标准或合同要求完成施工,造成工期延误;
(2)拆除质量未达到成交人与采购人约定的验收标准或合同要求;
(3)野蛮拆除或安全措施不当,造成安全事故或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拆除物品丢失;
(5)管道、钢架等构件未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6)将拆除工程转包他人。
7、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7月30日起至 2024年08月04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现场领取地点: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9、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四楼)
10、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联 系 人:陈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项目联系人: 刘甲峰
联系电话:024-31918388-307
传    真:024-31918309
 
 
日期: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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