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高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143团花园产业园(乳业)品牌宣传建设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8s143t[2023]133号
预算金额10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高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锐嘉139993200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143团花园产业园(乳业)品牌宣传建设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8S143T[2023]133号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143团花园产业园(乳业)品牌宣传建设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8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143团花园产业园(乳业)品牌宣传建设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108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拍摄143团葡萄产业主题宣传片一部,并在乌鲁木齐核心商圈进行LED广告精准投放,建设葡萄酒公共展柜等,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投标人能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优质货物及服务,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需求;
(3)具有良好的资信水平,供应商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的投标人。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0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第八师一四三团办公楼41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张卫斌 

    项目联系方式:18509933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高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29小区石河子熟食品加工基地134栋(57-13)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于锐嘉 

    项目联系方式:13999320081  






附件信息:

  • 磋商文件11.23最终版.pdf

    52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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