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1/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a01202
预算金额94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联系人王坤华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华影023-63668836
中标公司北京远华天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9月7日
一、项目号:
21A01202 采购执行编号:
21A0120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北京远华天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昌平路97号5幢C门406(昌平示范园)
中标(成交)金额: 671,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自动压力校验台,全自动压力校验仪,台式压力源,超便携压力源,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智能精密水槽 | - | 1、品牌:远华天创,规格型号:YH630A,数量:1台,单价:156000元 2、品牌:远华天创,规格型号:YH800C,数量:1台,单价:59800元 3、品牌:远华天创,规格型号:YH120T,数量:8台,单价:6000元 4、品牌:远华天创,规格型号:YH120S,数量:8台,单价:5000元 5、品牌:远华天创,规格型号:YH800,数量:16台,单价:6000元 6、品牌:远华天创,规格型号:YH-10,数量:2台,单价:15000元 | 批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德光 须建 刘建国(采购人代表) 陈居明 李立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67.18万元*1.5%=1.0077万元
代理服务费总计:1007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企业制造,在评审过程中享受了报价扣减政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经办人:王坤华
采购人电话:023-6137332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华影
代理机构电话:023-6366883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新干线大厦A座1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影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3668836
十、附件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公开-发售稿 2021.8.11 -.doc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公开-发售稿 2021.8.11 -.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011325902082322432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GC-2021067
采购执行编号:21A01202
招标项目名称: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预算和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9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 年8月 11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9日17:00。
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
2.1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投标人到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新干线大厦A座1401(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递交《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2.2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164996968@qq.com。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新干线大厦A座1401(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换取发票。
户 名: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路口支行
账 号:1116 2821 3111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详见当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示屏)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 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 2021年9 月2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 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 94 | 1.5 | 1 | 工业 |
联系人: 王坤华
联系电话:023-61373323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 华影
邮 编:400014
电 话:023-63668836
传 真:023-63668836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新干线大厦A座1401
现场踏勘
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踏勘现场,以便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设备、现场环境、施工要求等充分理解。中标人按招标要求完成本项目实施,并自愿承担本项目的所有风险。
踏勘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坤华 023-61373323
踏勘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实地踏勘时间: 2021年8月20日上午北京时间9:00至10:00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西区)签到集合,2021年8月20日上午10:00,在踏勘联系人的带领下正式开始踏勘。
(4)投标人必须实地踏勘现场,如未实地踏勘,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以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5) 踏勘现场时,各投标人应携带单位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在现场踏勘签到表上签到确认。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拟购买压力、温度检定设备和电动执行机构调校设备。
实训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建成后,将为我校热自、工自、热动、集控、核电等5个专业的《热工仪表检修》、《过程检测仪表》、《热力过程自动化》、《核电站仪表》等专业课程提供理实一体化教学及相关实验实训环节的条件。
检定仪器品类包含压力、温度类设备的自动、半自动、手动校验,电动执行机构则包含了生产现场用到的各种类型,既可在教学上满足对压力类仪表检定原理及检定操作的学习以及对电动执行机构结构组成和调校维护的全方位学习,又可满足实训设备与生产现场的无缝衔接,缩短学生与生产岗位技能的距离;同时还为学校承接学生和企业人员技能竞赛、技术服务等提供有力设备保障。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号 | 银行信息 | ||||
1 | 账号 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
1 | 账号 1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1361 | ||
1 | 账号 2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
1 | 账号 2 | 账 号 | 6228400477034427465 | ||
1 | 账号 3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 ||
1 | 账号 3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48774 | ||
1 | 账号 4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
1 | 账号 4 | 账 号 | 8301098921774 |
学校现有带有中间隔墙的96m2实训室(两个48m2房间组成)一个,用于放置所有压力、温度校验设备,实训室内有十张180mm*900mm实验桌,但由于规格不符、陈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压力、温度校验设备家具详细设计、布局、摆放及材质要求的设计方案。电动执行机构则放于另一间48m2的房间内,靠墙摆放,具体要求见电动执行机构要求。
(二)总体要求
本项目建设以实训及理实一体化教学为主体思想,项目建成后能够以理论结合实际方式对学员开展精密压力表检定、工业用模拟及数字压力表校验、压力变送器校验、压力开关校验、热电偶检定、热电阻检定、电动执行机构组装调试和检修维护等内容(见具体要求)的培训。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无不良销售、应用、售后服务记录,无违法记录,在各电力集团网站(央企类)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者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交货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建成后可开展的教学课程及培训项目的完整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带技术参数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使用说明书并盖以鲜章、所有设备使用操作视频以及所有设备使用所需要的活页式实训指导书一套等。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软件使用、资源使用内容相关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7天或提供其它厂家组织的免费培训。
投标人须具备实验室建设及自动化仪表类教学软硬件产品的整体设计及供货服务能力,投标产品具备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本次采购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的相关设备、软件及配套教学资源,须满足JJG 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49-2013 《弹性元件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882-2019《压力变送器检定规程》、JJG 875-2019《数字压力计检定规程》、JJG 860-2015《压力传感器(静态)检定规程》、JJF 1184-2007 热电偶检定炉温度场测试技术规范、JJG 229-2010《工业铂、铜热电阻检定规程》、DL/T 641-2015《电站阀门电动执行机构》、多回转阀门驱动装置的连接GB 12222-2005、电动执行器-机械行业标准JB-T8219-2016、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普通型及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JBT 8219-2016、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电动执行机构JBT 8219-1999、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 1033-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实验室设计标准DLT 5004—2004。
(三)具体要求
1.技术指标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完全满足中国相关工业标准的要求,具有产品生产的相关证书,其中,压力温度校验产品须具有中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拥有压力温度检定/校验产品的软件著作权;电动执行机构须具有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为便于采购人统筹管理和后期的培训、校企合作及产品维护,投标人应选择满足本规范书要求的同一品牌的压力温度校验设备及每一种类型的执行机构套装,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品牌选型依据及提供所选产品的(盖所选品牌公司鲜章)纸质版选型样本或使用手册,提供所选品牌针对本招标项目服务承诺函。
全自动压力校验仪
(1)压力发生范围:(-0.09 ~ 4)MPa
(2)内置全自动造压源,全智能控制,快速准确输出设定压力值。
(3)*准确度等级: 0.02级
(4)传压介质:气体
(5)*内置两个DP模块,至少包含(-90~250)KPa,(0 ~4) MP两个DP模块。
(6)目标压力稳定持续时间:大于5min
(7)控制稳定性:≤0.003%FS,控制响应时间:< 40s
(8)可外接DP压力测量模块
(9)支持mA / V输出:
电流输出:(0 ~ 22)mA;分辨力:1μA;准确度:±(0.02%RD + 0.005%FS)
直流电源:DC24±0.5V输出,最大带载能力40mA
(10)支持mA / V测量:
V测量:(-30 ~ 30)V;分辨力:100μV;准确度:±(0.01%RD +0.005%FS)
mA测量:(-25 ~ 25)mA;分辨力:0.1μA;准确度:±(0.01%RD +0.005%FS)
开关测量:通断检测,延迟时间可设定,若开关带巡检电压,电压范围为DC(3.0~24.0)V,响应时间< 10ms。
(11)支持直流回路电源
(12)支持压力开关测试
(13)内置HART手操器HART通讯,可以实现HART型仪表基本信息的管理、量程的迁移、零点和满度校准等功能设备的校准和维护工作。
(14)内置充电电池或外接适配器供电,外接适配器时校验仪自动切断电池供电回路,同时给电池充电。
(15)显示:≥5.6英寸TFT/LCD显示屏
自动压力校验台
(1)设备技术要求
由气压压力控制器系统、液压压力控制器系统、电压/电流测量、标准电压输出等功能组成的一体化压力自动校准装置;
各造压单元独立工作互不影响,可单一操作也可同时工作;各造压单元自动造压,动态平衡技术,压力瞬间稳定。
配置专用压力校验软件,实现批量检定、自动数据采集、处理、传送、存储和文档管理及自动生成检定证书。
采用伺服控压技术,快速升降压,集造压,测试,采集,处理为一体
配置多块标准显示仪表,可同时显示压力、电压或电流
内置HART通讯,可以检定HART型仪表,实现HART型仪表基本信息的管理、量程的迁移、零点和满度校准;
最小可控调节细度:真空 0.01kPa;气压 0.1kPa;液压 0.01MPa
可检定精密压力表、一般压力表、电接点压力表、膜盒压力表;
可检定智能压力(差压)变送器、数字压力计、压力传感器、压力开关;
可外接任意量程的压力模块,扩展量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
1 |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 | 自动压力校验台1台 | 1.自动压力校验台为核心产品; 2.本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 |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 | 全自动压力校验仪1台 | 1.自动压力校验台为核心产品; 2.本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 |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 | 台式压力源8台 | 1.自动压力校验台为核心产品; 2.本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 |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 | 超便携压力源8台 | 1.自动压力校验台为核心产品; 2.本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 |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 | 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16台 | 1.自动压力校验台为核心产品; 2.本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 |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 | 智能精密水槽2台 | 1.自动压力校验台为核心产品; 2.本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 |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 | 管式检定炉(包括温控仪)2台 | 1.自动压力校验台为核心产品; 2.本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 |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 | 绝对编码电动执行机构套装8套 | 1.自动压力校验台为核心产品; 2.本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 |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 | 变速变频电动执行机构套装1套 | 1.自动压力校验台为核心产品; 2.本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 | 自动化仪表检修实训室设备采购 | 相对编码电动执行机构套装1套 | 1.自动压力校验台为核心产品; 2.本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配置一体式计算机:屏幕尺寸:22-24.5英寸;处理器:Intel i7;内存容量:16GB;硬盘容量:256GB SSD+1TB HDD;
配置打印机:类型:激光打印机-黑白;最大支持幅面:A4;支持网络、无线打印;复印、扫描、打印三合一;
配置不低于3个工作位。
(2)气压压力控制器系统
*量程指标:智能数字压力模块:(-0.1-0)MPa、(0-0.6)MPa、(0-1.6)MPa、(0-4)MPa;
*准确度等级: 0.02级;
(3)液压压压力控制器系统
a)*量程指标:智能数字压力模块:(0-6)MPa、(0-16)MPa、(0-25)MPa、(0-60)MPa;
b)*准确度等级: 0.02级;
(4)显示单元
a)LCD/TFT彩屏
b)4/5/6位显示,可自行设定;
(5)电测参数
a) 电压测量:(-30-30)V,分辨率:0.1mV, 最大允许误差:±(0.01%RD +0.005%FS)
b) 电流测量:(-25-25)mA,分辨率:0.1uA, 最大允许误差:±(0.01%RD +0.005%FS)
c) 通断测量:如果开关带电,电压范围(3-24)V
d) 24VDC输出:输出范围:(24V±0.5)V,最大带载能力≥25mA
(6)稳定时间和控制稳定性
a)目标压力稳定持续时间:大于5min
b)控制稳定性:≤0.003%FS
台式气压源
(1)压力范围:(-0.095~6)MPa
(2)调节细度:1Pa
(3)传压介质:空气
(4)压力连接:M20×1.5快接内螺纹(3个)
(5)铝合金或不锈钢材质
超便携压力源
(1)压力范围:(-0.095~2.5)MPa
(2)调节细度:1Pa
(3)传压介质:空气
(4)压力连接:M20×1.5(2个)
(5)铝合金或不锈钢材质
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
(1)*准确度等级:0.02级
(2)压力测量范围:(0~4)MPa(4块)、(0~6)MPa(4块)、(0~0.6)MPa(6块)、(0~1.6)MPa(2块)
(3)压力类型:压力变送器、压力开关、压力表等压力类仪表
(4)温度自动补偿
(5)可以校验HART智能压力变送器
(6)DC24V供电,检定变送器无需外接电源
(7)存储容量:共30个文件,40条记录/每文件,关机不丢失
(8)显示:6位显示,位数可自行设定
(9)压力开关测量具有自动触发功能,触发时间小于20ms;具有以秒为单位的倒计时功能。
(10)压力连接:M20×1.5外螺纹
(11)通讯接口:RS232
(12)软件:支持接入全自动压力检定软件平台,可以通过软件平台完成采集检定数据、自动生成检定记录、自动生成检定证书、自动打印、计量管理
(13)可拆卸充电锂电池或专用适配器供电。
(14)电测参数
热电偶检定炉(*需配置温控仪及控温热电偶,检定炉控温范围及稳定时间要符合国家计量检定标准)
(1)温度范围:300--1200℃
(2)显示分辨率:0.01℃
(3)*控温稳定性:恒温优于0.2℃/10min;测量稳定性:测量优于0.1℃/1min
(4)*垂直温场:≤0.02℃
(5)*水平温场:≤0.01℃
(6)*检定结果不确定度:热电偶小于0.7℃;热电阻小于0.05℃
(7)温度梯度≤0.5℃
(8)炉膛尺寸:∮40X600mm
智能精密水槽
温度分辨力:三档可调: 0.1℃、0.01℃、0.001℃
控温范围:(-10~105)℃
有效工作区:φ130mm×450mm
工作介质:防冻液
*温度波动度:小于±0.01℃/30分钟
*温场均匀性:水平温差:≤0.01℃、垂直温差:≤0.02℃
*控温稳定性:恒温不大于0.04℃/10min;测量稳定性:测量不大于0.02℃/1min;内控温年准确度:≤±0.15℃
升降温时间:20℃至-30℃:100分钟、20℃至105℃:50分钟
电动执行机构套装总体要求
1.10.1电动执行机构和阀门由投标人成套供应,电动执行机构套装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处理。
1.10.2阀门电动装置制造符合DL/T 641-2015《电站阀门电动执行机构》、多回转阀门驱动装置的连接GB 12222-2005、电动执行器-机械行业标准JB-T8219-2016、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普通型及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JBT 8219-2016、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电动执行机构JBT 8219-1999。
1.10.3*电动执行机构套装采用订制版教学型产品并加装安全防护措施,采购人在设备的静态和动态状态中均能直观观察阀门和电动执行器的内部构造,能直观观察到电动执行器电气控制系统、密封结构、驱动组件、手轮机构、电机、齿轮传动(或涡轮蜗杆传动)、阀位检测与传输、输出轴及阀门与执行器连接转换部件的组成、工艺结构和各种运行方式时的动作过程,能直观观察到阀门的阀体、阀杆、阀芯、阀座、阀笼、填料、密封、垫片的结构特点和阀芯阀杆的相对运动过程,能方便直观的观察到从执行器接收控制指令到阀门完成开关操作的整个循环过程中产品的各部件的全过程运动状态。
1.10.4*每套电动执行机构套装均须安装相应的脚架并固定在底座推车上。
1.10.5电动执行机构的机械部件与电子单元在设计原理、制造工艺及整机性能上均应是先进的、安全的、可靠的、高质量的定型产品,产品的设计、研发和制造过程符合最严格的工业标准,即使在最恶劣的环境下,仍能确保其优异性能。
1.10.6电动执行机构具有三相电源相序自动识别功能,并始终保证执行器开关方向动作的正确性,无需采购人考虑三相电源的相序问题。
1.10.7电动执行机构可根据现场生产实际灵活选择组态方式。
1.10.8电动执行机构必须带液晶显示屏一体化智能型控制单元,能提供中/英文显示菜单。通过红外设定器可以方便地调用执行器阀位、力矩等实时测量值、设定值、执行器当前工作状态、运行数据、故障自诊断信息和历史记录等。
1.10.9执行器可通过红外设定器、磁控旋钮或手持PDA实现免开盖非浸入式组态设定和操作,对执行机构进行任何外部调节、调试、故障诊断及设定值的修改均可通过外部操作进行,不需要拆开执行机构的密封端盖。参数设置、参数检查、参数调整、信号查询等利用红外设定器或电气罩上的旋钮免开盖实现。
1.10.10阀位和力矩测量精度高,性能稳定可靠,抗干扰能力强。
1.10.11电动执行机构输出力应满足不同工况下阀门的快速开启和关闭的要求,电动装置的操作力、定位力和操作速度由供方选择,应达到本技术条件书规定的最佳控制特性。
1.10.12双密封结构,完全防水防尘,接线端子与内部电路隔离,免受外部因素侵蚀。
绝对编码电动执行机构套装
1.11.1*阀位检测采用非接触式精度不低于0.5%绝对位置编码器技术,可在-30℃~+70℃工况下稳定地工作,在电源故障情况下,无须电池支持,位置信息也不会丢失。
转矩检测应采用非接触式高精度绝对编码转矩传感器直接测量执行器的输出转矩,不受环境温度和使用电压的影响,实时连续测量执行器的当前转矩。
1.11.2*执行机构采用二级齿轮和二级行星齿轮传动结构,齿轮采用优质结构钢,永久油浴润滑,润滑系统在执行机构生命期内免维护。
1.11.3阀门所配电动装置采用全智能非浸入式免开盖调试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整机防护等级IP68,接受4~20mADC或开关量控制信号。电动执行机构可在-30℃~+70℃工况下稳定地工作,支持现场旋钮、红外遥控、远方手动/自动,支持现场各类工业总线控制。
1.11.4*电动执行机构配置手轮和手/电动无扰切换机构,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静止状态,无需人工切换都能安全地合至手轮操作位置;手轮侧装,实现任何工况下均可对执行器的就地手动紧急操作。双密封结构,接线端子与内部电路隔离,免受外部因素侵蚀。
1.11.5接插件采用镀金工艺,接线端子全部采用镀金工艺,防止电器部分在长期工作中的氧化和腐蚀带来的不可靠性。执行器与外界联系的输入输出通道均采用光电隔离,保证执行器不受干扰的可靠工作。
1.11.6蝶阀规格DN150 PN16;密封等级VI;球墨阀芯;EPDM阀座;2Cr13阀杆;。执行器采用绝对编码的位置传感器和转矩传感器;行星齿轮传动机构; 380 VAC±10 % 50 Hz, IP68铝合金箱体;基本误差≤±1.0%,控制精度≤1.0%,重复性误差≤1.0%。
1.11.7球阀规格DN80 PN16;密封等级VI;201阀芯;PTFE阀座;2Cr13阀杆;执行器采用绝对编码的位置传感器和转矩传感器;行星齿轮传动机构; 380 VAC±10 % 50 Hz,IP68铝合金箱体;基本误差≤±1.0%,控制精度≤1.0%,重复性误差≤1.0%。
1.11.8闸阀规格DN80 PN16;密封等级VI; WCB阀芯;WCB+D507阀座;2Cr13阀杆。执行器采用绝对编码的位置传感器和转矩传感器;行星齿轮传动机构; 380 VAC±10 % 50 Hz;铝合金箱体,IP68;基本误差≤±1.0%,控制精度≤1.0%,重复性误差≤1.0%。
1.11.9截止阀规格DN80 PN16;密封等级VI;WCB阀芯;A105+D507阀座;2Cr13阀杆;执行器采用绝对编码的位置传感器和转矩传感器;行星齿轮传动机构; 380 VAC±10 % 50 Hz;铝合金箱体,IP68;基本误差≤±1.0%,控制精度≤1.0%,重复性误差≤1.0%。
1.11.10风门配置减速机、基座、拐臂、球形铰链和连杆。执行器采用绝对编码的位置传感器和转矩传感器;行星齿轮传动机构; 380 VAC±10 % 50 Hz;铝合金箱体,IP68;基本误差≤±1.0%,控制精度≤1.0%,重复性误差≤1.0%。
1.11.11调节阀规格DN80 PN16;密封等级V; 304阀芯;304+STL阀座;304阀杆。执行器采用绝对编码的位置传感器和转矩传感器;行星齿轮传动机构; 380 VAC±10 % 50 Hz;死区0.1%-9.9%可调;铝合金箱体,IP68;基本误差≤±1.0%,控制精度≤1.0%,重复性误差≤1.0%。
变速变频电动执行机构套装
1.12.1*电动执行机构采用矢量变频技术、自适应控制技术,可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对执行机构开、关方向速度和力矩进行分别设定,实现对阀门的快开慢关或者快速调节、快速关断等功能
1.12.2电动执行机构可以在任意位置缓开缓闭(柔性开、闭),能有效防止冲击载荷对阀门及执行机构可能造成的损伤电动执行机构可在-25℃~70℃工况下稳定地工作,支持现场旋钮、红外遥控、就地手动/远方自动,支持工业ProfiBus Dp 或 ModbusRTU总线控制。
1.12.3阀门所配电动装置采用全智能非浸入式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整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EC标准IP68,接受4~20mADC或开关量控制信号。
1.12.4电动执行机构配置手轮和手/电动切换机构,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静止状态,都能安全地合至手轮操作位置。
1.12.5*闸阀规格DN80 PN16;密封等级VI; WCB阀芯;WCB+D507阀座;2Cr13阀杆;执行器采用高精度绝对编码器精确定位,控制精度0.3%; 380 VAC±15 % 50 Hz;输出转速5-40r/min可调;铝合金箱体IP68;基本误差±1.0%,回差1.0%,死区0.3~5%可调。
测量功能 | 范 围 | 准确度 |
电流测量 | (-30~30)mA | ±(0.01%RD+0.003%FS) |
电压测量 | (-30~30)V | ±(0.01%RD+0.003%FS) |
温度测量 | (0~50)℃ | ±1℃ |
电源输出 | DC24V(最大输出电流:50mA) | ±0.5V |
相对编码电动执行机构套装
1.13.1执行机构阀位测量采用非接触式霍尔效应阀位测量系统,有效避免传动齿轮、微动开关、电位器等机构由于磨损或位置错误带来的阀门偏差。
1.13.2执行机构力矩测量采用高性能应变计测量方式,实时、准确检测执行器输出力矩。
1.13.3执行机构采用蜗轮蜗杆传动,机械传动部分如需润滑,则润滑系统应采用使用期内免维护的脂润滑。电动执行机构配置手轮和手/电动切换机构,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静止状态,都能安全地合至手轮操作位置。
1.13.4阀门所配电动装置采用全智能非浸入式免开盖调试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整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EC标准IP68,接受4~20mADC或开关量控制信号。
1.13.5电动执行机构可在-30℃~70℃工况下稳定地工作,支持现场旋钮、红外遥控、就地手动/远方自动,支持工业总线控制。
1.13.6*球阀规格DN80 PN16;密封等级VI; 201阀芯;PTFE阀座;2Cr13阀杆。执行器采用非接触霍尔计数阀位传感器;蜗轮蜗杆传动机构; 380 VAC±10 % 50 Hz;铝合金箱体,双密封端子腔,IP68;基本误差±1.0%,控制精度1.0%,重复性误差1.0%。
过程控制软件及定制教学资源
(1)提供全自动压力、温度校验设备和电动执行机构的使用软件,并终身免费维护和软件升级;
*(2)提供所有设备电子版和纸质版使用说明书,以及设备使用所需要的活页式实训指导书一套(根据学校教学需要定制,具有扫描二维码即可观看设备使用视频功能,活页式实训指导书任务数不少于15个,所有设备使用视频数不少于15个、时长不少于75分钟)。
要求能完成的实训项目
(1)压力实训内容部分:
1)精密和工业用弹簧管压力表检定;
2)数字压力表检定;
3)压力开关检定;
4)压力变送器校验
(2)温度实训内容部分:
1)工业用热电偶检定
2)工业用铂、铜热电阻检定
(3)电动执行机构实训内容部分
1)蝶阀、球阀、闸阀、截止阀、调节阀等的组成结构、工作原理、组装调试和检修维护项目;
2)角行程、多回转执行器本体结构、电控原理及组成、电控接线、整机工作原理、拆卸装配、组态设置、精确调试、就地/远方操作、日常维护项目、解体大修;
3)阀门与执行器之间键轴连接基本结构、工作方式及尺寸测绘,阀门与执行器组装拆卸和整体联调、性能实验;
4)蝶阀、球阀、闸阀、截止阀、调节阀等工作过程中阀门和执行器工作状态,日常巡视和常见整机缺陷检查与处理。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所有需求均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中若有任何一条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
2021年9月20日之前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采购人通过召开学校项目验收会进行集中验收。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的运输、安装与调试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在产品安装调试过程中视采购人工作情况及时派出工程技术服务人员,以提供现场服务。采购人应为中标人的现场派出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二)产品安装完成后,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采购人能正常使用产品。
(三)质保期内系统出现异常,中标人应负责维护。
(四)质保期内系统出现异常、缺陷等故障, 现场无法处理时,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1h内响应,电话沟通或视频指导无法解决的缺陷,中标人立即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并在8h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一般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不能解决的须提供替代使用产品,以免影响正常教学使用。
(五)中标人在设备保修期外应同样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可按成本收取维修费用。
(六)在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后,买卖双方进行现场验收。
(七)采购人在中标人安装前应准备好机房、电源;并且为中标人安装提供便利条件。
(八)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九)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应为由最适宜的原材料并采用先进工艺制成、且未经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保证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投标文件所述一致。
(十)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免费质保期为2年;
(十一)免费送货上门,免费由设备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并在采购人实训室免费培训技术操作人员。所需工具、器材由中标供应商自理;
(十二)集中培训:为了使用户掌握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的技能,以保证正常安全运行,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含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集中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安排,课程内容安排)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后实施。
(十三)主体软件、配套资源等中标人需提供终身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
四、付款方式
(一)中标人按采购合同要求履行合同,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二)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全额发票,并向采购人规定账号汇入5%的履约保证金。
(三)采购人需求部门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资金支付申请表以及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等材料,向采购人财务部门申请付款。
(四)采购人财务部门对采购人需求部门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注:
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本项目为非单一品目货物采购,如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品牌产品,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6 %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40分) | 40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部分(45分) | 技术应答(35) | A. 起评分: 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20分 。 B.加分条款: 1. 重要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高于招标要求的每条可加2分。 2. 一般性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非(*)和非(※)号标注的部分)高于招标要求的每条可加1分。 3. 以上二款总加分不超过15分。 C.扣分条款: 1.重要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 “*”号标注的参数)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负偏离3条及以上的,技术应答得0分。 2一般性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除“※”“*”号标注的部分外)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负偏离6条及以上的,技术应答得0分。 | |
2 | 技术部分(45分) | 5 | 对电动执行机构套装教学型产品设计方案非常完整详细,产品完全贴合教学实际,且安全性可靠性专业性强得5分;设计方案基本完整专业,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2分;设计方案不完整不专业或未提供得0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方案 |
2 | 技术部分(45分) | 5 | 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技术方案中阐述的所投产品的完整性、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及专业性等特性,进行综合评审。技术方案中对产品及其技术参数描述详细齐全,阐述条理清楚逻辑严密,且产品的完整性、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及专业性强,整体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方案比较完整清楚,产品的完整性、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及专业性一般,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清楚但产品的完整性、安全性、稳定性、专业性不强的得1分,方案不完整不专业或未提供得0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方案 |
3 | 商务分(15分) | 5分 | 投标人所投设备全部均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不符合得0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 商务分(15分) | 5分 |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所投五类产品(指压力校验设备、温度校验设备、绝对编码电动执行机构套装、变速变频电动执行机构套装和相对编码电动执行机构套装)每一类设备同类或类似产品业绩至少2份;每提供业绩证明满足一种设备得1分,满分5分。 | 业绩证明为投标人业绩或者生产厂家业绩均可,但同一份业绩不重复计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和签字盖章页。 |
3 | 商务分(15分) | 5分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非常完整,售后服务人员配置齐全、专业性强的得5分,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比较完整、售后服务人员配置不全、专业性差的得2分,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有欠缺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方案 |
4 | 政策性加分(5)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分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技术需求优劣顺序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6000-5000)×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路口支行
账 号:1116 2821 3111
十、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十一、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招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技术文件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其他技术资料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单位:元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二、技术文件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 |||||||
六、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本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
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技术资料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商务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相应条款;
2.本表可扩展。
(三)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日 期:
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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