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长沙市东雅中学安保服务项目
2、项目位置: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316号
3、服务管理范围: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4、项目概况
(1)长沙市东雅中学(雅礼芙蓉中学)是一所长沙市政府重点打造、长沙市教育局直属的示范性公办高级中学。2019年,为均衡优质教育资源,作为集团化办学战略部署、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雅礼中学在省会东城浏阳河畔倾力打造现代化、标准化、品牌化国际学校——东雅中学。学校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316号,占地108亩,投资2.2亿元,预计今年秋季招生人数约3000人, 其中寄宿生约1200人。
(2)学校主要数据:
建筑面积:61155.2㎡,生活区(学生宿舍)面积9329.6㎡,绿化面积22937.3㎡。
出入口:2个,其中主出入口1个,次出入口1个
 
二、相关标准:
执行相关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一、岗位及人员配置
1、保安队长1人,保安员11人,共12人。
2、人员要求:
①年龄45岁以下,有保安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需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上岗,有相关工作经验。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二、岗位职责及标准
1、出入管理
(1)主校门常开,设24小时二岗,次校门常开,设置单岗。
(2)人车分流,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出入需进行验证和登记。
(3)出入高峰时段,有专人负责校区出入口的交通指挥和疏导。
2、安全巡视
(1)校区设置专门 24 小时巡视人员,制定相对固定的巡视路线,巡逻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进行劝诫和制止。
(3)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査、清场。
(4)巡视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车辆进出管理
(1)设定校区内固定停车点,引导车辆停放整齐。
(2)教职工车辆发放停车证,外来车辆登记,车辆识别率 100%。
(3)校内道路拥堵时及时疏导车辆,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
4、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响应率 100%,突发事件处置率 100%,突发事件演练率 100%。
5、消防系统
(1)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
(2)中央联动装置工作正常、显示正确;数据采集柜蓄电池正常、线路整齐、接线正确、工作正常、整洁;末端设备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线路整齐、工作正常。
(3)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整洁;消火栓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消防带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4)每月系统检查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性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完好率 100%。
(5)预防为主,培养员工火情处理能力,每学年二次全体员工参加的消防演练,消防培训率 100%。
(6)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6、门前“三包”工作
(1)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口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2)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
7、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场地布置、活动所需物品的运送以及日常搬运工作,服从学校或物业经理日常管理等。
8、服从学校保卫处的管理。
9、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地点:长沙市东雅中学。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要求:
1、服务管理目标:日常服务完成率不低于97%;管理档案完整率不低于97%;物资台账基本相符率到达95%以上;师生满意度不得低于85%。经考核,安保公司服务如达不到上述服务管理目标,学校可约谈、书面告之、解除合同,并由安保公司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聘请人员购买相关社保,社保缴费不低于长沙市社保局规定的最低标准。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费用支付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东雅中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完成合同约定安保服务任务和质量的,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5号支付该季度的服务费用。
2、服务质量考核评价:采购人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达到服务质量,按合同支付费用,如出现下列情况,按比例扣除费用:
(1)每月被投诉 3 次以上,经查实为乙方人员工作原因,扣100元/次;    
(2)由于乙方的服务质量,对学校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扣500元/次;           
(3)由于乙方的服务质量不到位,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后果和经济责任。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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