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肃某部新建野外综合场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二次)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wyzdi-w1014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3
公告正文
甘肃某部新建野外综合场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二次)
  • 时间:2024-10-23
  • 来源: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建野外综合场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WYZDI-W101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摄像头1

全景网络高清智能球机

详见采购清单

16

50个日历天

宁夏固原市


2

摄像头2

物联网球机

详见采购清单

4


3

交换机

24口千兆交换机

详见采购清单

2


4

网桥

工业级无线网桥

详见采购清单

28


5

太阳能供电系统


详见采购清单

12


6

硬盘录像机


详见采购清单

2


7

定制立杆


详见采购清单

12


8

摄像头配套支架


详见采购清单

20


9

物联网卡


详见采购清单

4


10

辅材


详见采购清单

1


11

设备安装集成费


详见采购清单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  500000.00元 

3.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综合评分法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4 10  23 日至2024 10  30 日,每日上午 09 : 00  12 : 00 ,下午 14 : 00  17 : 00 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第一会议室。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提供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且与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上信息一致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

5.投标供应商之间应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7.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2023年08月至今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投标供应商2023年08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467548965@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申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  11 月 13  09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 11  13  09  30 分。

(三)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第一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11    13   09  30 分。

(二)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第一会议室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website/index.aspx)、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艳、刘静静

办公电话: 029-88856058  

传    真: 029-88856058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侧四楼第一会议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王先生     

办公电话: 0933-8361311  

移动电话: 0933-836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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