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密集型母线槽采购项目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密集型母线槽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密集型母线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货地点: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具体按交易发起人指定地点卸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2)招标范围: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密集型母线槽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采购、供货、包装、运输、装卸、检测、指导配合安装和调试、配合验收,以及保修、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货物清单。
(3)交货期:交易发起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在满足安装条件前1个星期,提供实际供货计划单给中标人供货,中标人在收到交易发起人供货计划单后 10天内将货物送至交易发起人指定地点(通用产品除外)。
(4)质量要求:符合图纸、相关技术规范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验收,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创建省优“扬子杯”奖。如果因中标人的原因,影响创优目标的实现,则中标人应赔偿签约合同额2%的违约金给工程总承包单位。
(5)合同估算价:75万元。
(6)付款方式:每批材料设备进场后30日内支付至该批次进场材料设备款的30%;邮政物联大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邮政物联大厦全部工程初审结束后,支付至结算初审价款的 90%;邮政物联大厦工程结算最终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结算价款的 97%;余款 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按国家规定无息返还。
3. 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21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2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 。
3.4交易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5 其他条件: a.投标时,授权委托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b.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交易响应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c. 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09日。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无需缴纳交易保证金。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 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 1524058097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郑世庆
电 话:15162702886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常继文
电 话:0513-81852016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密集型母线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货地点: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具体按交易发起人指定地点卸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2)招标范围: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密集型母线槽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采购、供货、包装、运输、装卸、检测、指导配合安装和调试、配合验收,以及保修、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货物清单。
(3)交货期:交易发起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在满足安装条件前1个星期,提供实际供货计划单给中标人供货,中标人在收到交易发起人供货计划单后 10天内将货物送至交易发起人指定地点(通用产品除外)。
(4)质量要求:符合图纸、相关技术规范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验收,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创建省优“扬子杯”奖。如果因中标人的原因,影响创优目标的实现,则中标人应赔偿签约合同额2%的违约金给工程总承包单位。
(5)合同估算价:75万元。
(6)付款方式:每批材料设备进场后30日内支付至该批次进场材料设备款的30%;邮政物联大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邮政物联大厦全部工程初审结束后,支付至结算初审价款的 90%;邮政物联大厦工程结算最终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结算价款的 97%;余款 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按国家规定无息返还。
3. 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21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2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 。
3.4交易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5 其他条件: a.投标时,授权委托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b.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交易响应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c. 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09日。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无需缴纳交易保证金。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 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 1524058097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郑世庆
电 话:15162702886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常继文
电 话:0513-818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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