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配套项目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HZWJDPT-SJSG标段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配套项目已由 连云港市连云区行政审批局 以 连区行审备[2023]6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江苏海州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在海一方东侧、西大堤南侧800米,岸基配套工程总用地面积约41亩,建筑面积约883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共设一个标段,即HZWJDPT-SJSG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执法中心、变电所、锅炉房、污水处理房、公共卫生间、值班室、岗亭、停车场、地基处理、道路(植草格、植草砖、透水砖、户外防滑地坪漆、汀步、石材分隔带、立道牙、平道牙等)、台阶、挡墙、座墙、景石、交通设施、景观绿化、消防给排水管网、设备采购及安装(生活污水项目、锅炉系统、锅炉房天然气管道、智能化系统、自来水工程、室外强电工程、用地范围外污水等综合管网工程(含设计)、室外电缆及变电所)、围堰工程、引桥2座、趸船1艘、港池航道疏浚(抛淤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系泊桩等,实施范围详见清单。招标内容对应上述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设计后续服务等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等(但不限于此)。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
(2)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水运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港口专业乙级和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最多由二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
水运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港口专业乙级和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1)以非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港口工程施工(或疏浚工程)项目和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的港口工程(或疏浚工程)设计项目;
(2)以联合体投标的:
①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港口工程(或疏浚工程)施工项目;
②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港口工程(或疏浚工程)设计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证书。
3.1.5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配置要求:承包人应当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2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公司,不得参加投标。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均须按上述程序在本公告下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 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评分办法另有约定的除外)。
8.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注: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5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整个开标过程通过腾讯会议网络直播,腾讯会议号另行通知。
8.6若本次招标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 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 年 12月13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配套项目已由 连云港市连云区行政审批局 以 连区行审备[2023]6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江苏海州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在海一方东侧、西大堤南侧800米,岸基配套工程总用地面积约41亩,建筑面积约883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共设一个标段,即HZWJDPT-SJSG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执法中心、变电所、锅炉房、污水处理房、公共卫生间、值班室、岗亭、停车场、地基处理、道路(植草格、植草砖、透水砖、户外防滑地坪漆、汀步、石材分隔带、立道牙、平道牙等)、台阶、挡墙、座墙、景石、交通设施、景观绿化、消防给排水管网、设备采购及安装(生活污水项目、锅炉系统、锅炉房天然气管道、智能化系统、自来水工程、室外强电工程、用地范围外污水等综合管网工程(含设计)、室外电缆及变电所)、围堰工程、引桥2座、趸船1艘、港池航道疏浚(抛淤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系泊桩等,实施范围详见清单。招标内容对应上述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设计后续服务等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等(但不限于此)。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
(2)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水运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港口专业乙级和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最多由二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
水运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港口专业乙级和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1)以非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港口工程施工(或疏浚工程)项目和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的港口工程(或疏浚工程)设计项目;
(2)以联合体投标的:
①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港口工程(或疏浚工程)施工项目;
②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港口工程(或疏浚工程)设计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证书。
3.1.5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配置要求:承包人应当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2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公司,不得参加投标。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均须按上述程序在本公告下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江苏海州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海滨大道2号阳光国际中心 | |||
电话 | : | | |||
招标代理 | : | 连云港博雅物业管理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海滨大道阳光国际中心D8-1(A524) | |||
邮编 | : | 222000 | |||
联系人 | : | 宋彬 | |||
电话 | : | 0518-81599188 | |||
E-mail | : | boyawuye@126.com |
8. 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评分办法另有约定的除外)。
8.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注: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5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整个开标过程通过腾讯会议网络直播,腾讯会议号另行通知。
8.6若本次招标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 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 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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