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一公局四公司都安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非生产用车询价租赁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蒙振邦1529823014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411非生产用车租赁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准备以询价方式选择非生产用车租赁单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材料非生产用车租赁清单中的设备及相关要求,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询价非生产用车租赁。 

2、成交原则:在符合运输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重新询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付款单位: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都安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

结算支付方式:

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10日持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过磅记录,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结算后,乙方应在3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税率1%合法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实际租赁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付款方式: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结算审批返回项目后,甲方向乙方付款,乙方承诺垫资     万元,无息垫资    个月,并结合乙方的垫资承诺,对达到乙方垫资承诺的租金、调遣费,甲方当季度支付结算货款的100%,以此类推。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5、技术质量要求:

乙方设备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公路,设备租赁期间设备交强险、商业险由租赁方承担,承租方承担日常维修保养,出租方应提拱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满足质量要求的设备,并均应达到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要求。上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指租赁设备出租的综合单价,即全部报酬。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租赁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单价包含材料费、税费、进出场费用、风险费、场外损耗、管理费、利润以及保险等所有费用。

1、采取按月租赁,以月为租期进行结算;租期不足月的,根据实际情况换算成台班进行结算。

2、存在进出场费、油费的,在第五条中进行详细说明;

3、车辆进场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相关型号,如发现型号不符,甲方有权利要求更换相应型号车辆,更换期间发生的进出场费、检测费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合同终止之日;交货地点:项目经理部(广西都安县澄江镇都安高铁站前广场附近。

      5、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含价款、税金以及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等物资运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其他费用。

6、所投产品应当能提供方便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针对需求做出的报价,在报价函中应显示所有需求的总金额。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加盖公司公章,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物资采购联系人:蒙振邦  采购平台操作联系人:梁雯琳

联系电话:15298230141       联系电话:19977055202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4 11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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