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洋智能装备产业园水净化项目(四期)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3209020001000087
预算金额345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新青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纪先生0515-8822171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青洋智能装备产业园水净化项目(四期)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9020001000087 | 项目名称 | 青洋智能装备产业园水净化项目(四期) | ||||||||||||||||||||||||||||||||||||||||||
标段编号 | B3209020001000087002001 | 标段名称 | 青洋智能装备产业园水净化项目(四期)全过程咨询(含监理)服务 | ||||||||||||||||||||||||||||||||||||||||||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青洋智能装备产业园水净化项目(四期) (项目名称)已由 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 以 亭行审备〔2023〕25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新青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咨询(含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青洋工业园内。2、工程规模:扩建一座污水处理能力2.2万t/d的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处理能力1.32万t/d的再生水(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外围三段管网,分别为污水处理进水管(天能光合→水净化项目四期→水净化项目三期,管径dn500,长度约1700m)、中水回用进水管(水净化项目一、二、三期→水净化项目四期,管径dn250,长度约500m)、污水处理出水管(水净化项目四期→排水口,管径dn400,长度约250m),工程建安造价约1.7亿元。3、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含监理)咨询服务,主要包括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如下:(1)项目管理:协助业主完成项目行政审批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考察、聘请或召集专家评审会等决策工作、设计管理咨询、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沟通协调管理、风险管理、收尾管理等内容。(部分前期工作已由招标人实施完毕)(2)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3)工程监理: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按监理规范的要求做好监理工作,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4、服务期: 总服务期暂定150 日历天,服务期限同施工合同工期。5、合同估算价: 约 345 万元。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亭湖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且是具有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包含项目管理组、造价咨询组、工程监理组。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总负责人、监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造价咨询人员等组成。6、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项目管理组、造价咨询组、工程监理组分别各配备一套班子,项目总负责人与其他各组成员不得兼任。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及实际需要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6.1拟选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要求:6.1.1项目管理组:项目管理组需配备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中至少1名为市政工程专业);6.1.2工程监理组:(1)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2)监理组除总监外配置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人数须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足额配置,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对人员数量作必要调整,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6.1.3造价咨询组:需配备土建一级造价师1名及安装一级造价师1名。6.2投标人投标时须在《拟选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一览表》中体现上述6.1中要求配备人员的相关信息。7、投标人自2018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85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或设计咨询等其他服务)】。上述咨询服务内容要求及造价指标必须在提交的材料(见投标人须知 3.7.2)中体现,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8、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项目总负责人与其他各组成员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其中项目总负责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2018 年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效用等同于此证书,下同)三个证书中的任一项,且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2)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在建)工程;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无在监工程,或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注册一级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无在建工程,或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担任造价咨询工作的)的,则不作要求。注:同一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并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均应无在监(在建)工程。在监工程(在建)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监(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总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注:资格审查时仅对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人员证书(包括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中用于加分的人员证书)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上传至企业诚信库并在投标文件中勾选,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和评审加分。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重新核验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到位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总负责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3 年 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10、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独立(至少)负责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服务,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含前附表)第1.4.2项的规定。1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注:有效时间范围指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时间。):(1)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2)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12、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13、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四、招标文件的领取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6 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六、评标办法一、评标、定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信用评价、业绩、奖项、全过程工程咨询方案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二、评标标准和程序评标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1、初步评审1.1形式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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