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立医院医疗设备市场调研--金山院区手术类设备
金额
45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部分 须知前附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516号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
邮编:350028
电话:0591-88618847
联系人:游多
一、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我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进行市场调研。有意愿参与的对象,根据以下要求提供方案并进行报价。
二、参与设备调研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设备的报价及价格依据(近2年省属医院同规格设备的中标书或发票复印件);若为进口产品必须额外提供同品牌同型号设备历史供货报关单(需体现报关价格),无采购记录的进口产品无法提供报关单的需提供说明。
2.提供设备所需全部耗材、试剂及易耗品价格,并说明单次使用的耗材或试剂价格,收费情况,是否列入医保范围,易耗品需说明更换周期。(如无耗材、试剂或易耗品请注明。价格依据为福建省阳光平台价格或其他省份中标价格、省属医院已供货价格发票复印件等)
3.提供设备能开展的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和医院此次购买的设备所要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清单(清单包含服务项目名称,编码,收费金额等信息),并据实填写《设备采购前期论证表》(模板见附件)
4.提供设备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需提供电子版参数)及与其他品牌同类型、同档次产品的参数对比表。
备注:提供的技术参数必须根据设备注册证的适用范围体现临床适应症,能够客观反应设备的实际性能,严禁使用主观色彩的字眼和一些无意义的参数。技术参数需结合同类产品的实际情况做出以下标注:针对特有参数(即仅报名产品能满足或者不足三家产品满足的)需做●标注;针对重要参数(能够影响设备性能的核心参数、体现设备档次的参数、临床不可或缺的检测指标、具有临床诊疗意义的功能)需做▲标注;其余参数可不做标注。同时满足的参数需做双重标记,未做任何标注的参数视为无效参数。同类型、同档次产品的参数对比表需加列一项参数指标意义,且比对需客观真实。
5.提供设备产品彩页,设备及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件。若所参与调研的设备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参与调研的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针对生产企业,需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是否列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
7.若参与调研的设备需要和第三方设备或者软件对接,需要提供设备对接的可行性论证材料及承诺。
8.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加盖经销商或者厂家公章,并提供一份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le_solskjaer@126.com(推介材料需要制作封面:体现参与项目、参与推介的厂家或供应商、业务员名字和电话;推介会材料无需胶装,采用拉杆夹便于后期材料增补。)
注:上述产品将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流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中标产品不限于此次参与调研的产品,欢迎相关设备生产厂家直接报名参与医院调研。成功报名的供货商需准备不多于10分钟的产品展示PPT一份。调研会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成功报名的供货商。
福建省立医院设备处
2024年5月24日
序号 | 主 要 内 容 |
1 | 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17:30 |
2 | 项目:医疗设备市场调研会 |
3 | 推介材料:项目推介文件(推介文件1份,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下文) |
4 | 有效期:自文件发出日期起90个日历日 |
5 | 推介文件递交处: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2号楼负一楼设备处计量室 |
6 |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单位届时通知为准。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516号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
邮编:350028
电话:0591-88618847
联系人:游多
一、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我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进行市场调研。有意愿参与的对象,根据以下要求提供方案并进行报价。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限价 | 备注 |
1 | 眼底手术系统 | 1套 | 450万 | 用于金山院区开展玻璃体视网膜手术,含玻璃体切割机、显微镜、眼底激光及全视网膜镜系统 |
2 | 二氧化碳激光 | 1套 | 60万 | 用于金山院区耳鼻喉科早期喉癌的微创内镜手术治疗及耳硬化症的镫骨底板开窗需要 |
3 | 移动式三维C臂CT系统 | 1套 | 380万 | 用于金山院区骨科手术提供术中三维影像 |
4 | 移动式C臂X光机 | 1套 | 100万 | 用于金山院区骨科手术 |
5 | 手术显微镜 | 2套 | 100万/套 | 金山院区手术室使用,1台用于耳鼻喉科手术,1台用于骨科手术 |
二、参与设备调研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设备的报价及价格依据(近2年省属医院同规格设备的中标书或发票复印件);若为进口产品必须额外提供同品牌同型号设备历史供货报关单(需体现报关价格),无采购记录的进口产品无法提供报关单的需提供说明。
2.提供设备所需全部耗材、试剂及易耗品价格,并说明单次使用的耗材或试剂价格,收费情况,是否列入医保范围,易耗品需说明更换周期。(如无耗材、试剂或易耗品请注明。价格依据为福建省阳光平台价格或其他省份中标价格、省属医院已供货价格发票复印件等)
3.提供设备能开展的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和医院此次购买的设备所要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清单(清单包含服务项目名称,编码,收费金额等信息),并据实填写《设备采购前期论证表》(模板见附件)
4.提供设备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需提供电子版参数)及与其他品牌同类型、同档次产品的参数对比表。
备注:提供的技术参数必须根据设备注册证的适用范围体现临床适应症,能够客观反应设备的实际性能,严禁使用主观色彩的字眼和一些无意义的参数。技术参数需结合同类产品的实际情况做出以下标注:针对特有参数(即仅报名产品能满足或者不足三家产品满足的)需做●标注;针对重要参数(能够影响设备性能的核心参数、体现设备档次的参数、临床不可或缺的检测指标、具有临床诊疗意义的功能)需做▲标注;其余参数可不做标注。同时满足的参数需做双重标记,未做任何标注的参数视为无效参数。同类型、同档次产品的参数对比表需加列一项参数指标意义,且比对需客观真实。
5.提供设备产品彩页,设备及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件。若所参与调研的设备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参与调研的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针对生产企业,需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是否列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
7.若参与调研的设备需要和第三方设备或者软件对接,需要提供设备对接的可行性论证材料及承诺。
8.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加盖经销商或者厂家公章,并提供一份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le_solskjaer@126.com(推介材料需要制作封面:体现参与项目、参与推介的厂家或供应商、业务员名字和电话;推介会材料无需胶装,采用拉杆夹便于后期材料增补。)
注:上述产品将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流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中标产品不限于此次参与调研的产品,欢迎相关设备生产厂家直接报名参与医院调研。成功报名的供货商需准备不多于10分钟的产品展示PPT一份。调研会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成功报名的供货商。
福建省立医院设备处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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