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A区)电力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庄宸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邢台顺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A区)电力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企业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A区)电力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
项目编号:ZCHX-2023-0154
预算金额:766994.81元
最高限价:766994.81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服务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设计周期:1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为投标设计单位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 至12:00 ,下午14:00 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携带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适用)。委托代理人需为本公司人员,提供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社保证明(3)资质证书复印件。印章须清晰可辨,资料不全或无效者概不受理。
3、地点:邢台市信都区郭守敬北路506号交通花园商务楼622室
4、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时间:2023 年 11 月 6 日 9 时 30 分,
地点:邢台市信都区郭守敬北路506号交通花园商务楼六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 11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邢台市信都区郭守敬北路506号交通花园商务楼六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邢台顺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
联系方式:鞠重斌 16603190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庄宸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228号
联系方式:盖春彦 0311-88089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盖春彦 电 话:0311-88089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