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额敏县中小学教室健康照明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8.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ybjy2024-8-14
预算金额178.5万元
招标联系人-0901-330031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勇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凡135652997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额敏县中小学教室健康照明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8月16日 18:0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额敏县中小学教室健康照明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8: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6: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
预算金额¥178.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凡
项目联系电话13565299723
采购单位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单位地址额敏县迎宾路和阿尔夏特路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1-3300319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勇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额敏县瑞邦丽景22幢1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65299723

    项目概况                                                    

    额敏县中小学教室健康照明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BJY2024-8-14 

    项目名称:额敏县中小学教室健康照明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85000  

    最高限价(元):178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额敏县中小学教室健康照明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数量:357     

   预算金额(元):1785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安装改造357间普通教室及功能室护眼灯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10月31日前通过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中小型企业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及相应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为依据。评审时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小微型企业优惠后报价=投标报价*(1-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额敏县迎宾路和阿尔夏特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901-3300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勇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额敏县瑞邦丽景22幢118号

联系方式:13565299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凡

电 话:13565299723











附件信息:

  • 额敏县中小学教室健康照明改造工程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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