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 告
我院拟购1台全自动细菌内毒素真菌葡萄糖检测仪等医疗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购设备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总预算(元)
1
全自动细菌内毒素真菌葡萄糖检测仪
详见附表一

122000
1
122000
2
荧光免疫分析仪
详见附表二

22000
1
22000
附表一:
1.用途:自动完成细菌内毒素/真菌葡聚糖检测项目的试剂加样、孵育、读数等试验过程。
2.原理:设备能够全自动的进行试验进程,人工操作只需进行样本的添加及试剂条的放入即可。设备由主机和计算机两部分组成,其中主机由温度控制模块、机械传动模块、光路检测模块、电路控制模块组成,计算机由计算机和随机软件组成。
*3. 检测位:可同时进行≥24个测试,可做到随到随检。
4.应用范围:
4.1.真菌(1-3)-β-D葡聚糖检测试剂盒(光度法);
4.2.革兰氏阴性菌脂多糖检测试剂盒(光度法)。
5.性能参数:
5.1.温度:
5.1.1.检测仪各位置内温度均应稳定在36±0.5℃内;
5.1.2.空白卡间温度级差≤1℃。
5.2.加样:加样精密度:20uL CV≤3%;100uL CV≤1%。
5.3.准确度:用细菌内毒素标准品溶液进行检测,检测浓度与配制浓度的相对偏差绝对值应≤15%。
5.4.线性:细菌内毒素标准品溶液在浓度0.025EU/mL~0.8EU/m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的绝对值≥0.99;在浓度0.025EU/mL~0.1EU/mL范围内,线性绝对偏差的绝对值≤0.03EU/mL;在浓度0.1EU/mL~0.8EU/mL范围内,线性相对偏差的绝对值≤15%。
5.5.孔间一致性:信号值的变异系数≤15%。
5.6.设备开机处于稳定工作状态6h后与处于稳定工作状态初始时的信号值的相对偏差绝对值≤10%。
6.软件:中文操作系统,具备开机自检功能,具备室内质控图绘制功能,可与医院LIS系统连接,负责对接费。
*7.设备所用试剂应在内蒙古自治区阳光采购平台上。
*8.给医院交付的设备的生产日期距合同签订日期应在三个月以内。
附表二:
1.用途:主要用于侵袭性真菌疾病(IFD)的早期、快速诊断,血清学检测能快速、有效的辅助医生进行IFD 诊断,提高患者存活率。
2.原理:应为基于光电检测原理的干式荧光免疫试纸条检测系统,需配套基于荧光免疫层析原理的试剂使用,供人体样本的免疫荧光检测运用。
3.设备操作界面不小于7寸真彩色触摸液晶屏,电容触摸屏。
*4.通量:单通道检测,两种检测方式分别为单样测试和批量测试,每5秒可完成一个测试。
5.单通道测试线数:最大支持4线。
*6.检测限:设备最低检测限,满量程信号值 0.05%。
*7.设备稳定性:10 次测量,TC 比值 CV 小于 0.5%。
*8.荧光检测波段:365/610,故障自动报警,远程诊断。
*9.设备接口:应支持LAN、4G、RS-232、USB、WIFI等。
10.储存结果:不少于8000条。
11.支持内部质控校准。
*12.可匹配试剂:曲霉半乳甘露聚糖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曲霉 IgG 抗体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曲霉IgE抗体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念珠菌甘露聚糖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念珠菌IgG 抗体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
*13.设备所用试剂应在内蒙古自治区阳光采购平台上。
*14.给医院交付的设备的生产日期距合同签订日期应在三个月以内。
备注:1.以上两项须整包报名。
2.以上标“*”项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则取消报名资格。
3.非标“*”项,超过3项不满足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二、其他要求
1.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须在《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院内采购项目报名表》上登记,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单位授权的销售人员授权书,授权书上附带报名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时须提交一份胶装成册的报名文件。
2.报名文件统一使用A4规格打印,提供封面,并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不能打印的材料可手写页码),不可插页抽页,不可采用活页纸装订。报名文件格式与要求可参照:http://www.ordoszxyy.org.cn/News/announceDetail.aspx?id=1046。
3.报名文件中应提供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销售人员授权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各级授权书、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以上证件报名时应在有效期内。此外,报名时还须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配置清单、彩页及报价单等
4.报名产品若是医疗器械,经议价后议定单位所供产品应是其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下的产品,不得提供过期的旧注册证下的产品。若在供货时,报名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发生合法合规延续,经医院同意后,议定单位可提供延续后的最新注册证下的同型号产品。若非医疗器械,议定单位所供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在供货时近一年以内。
5.质保期:三年。
6.报名单位所报产品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报价高于预算的、资质不全的等情况,医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7.公告期结束后,医院将择期组织院内议价会议。会议时间、地点等信息将提前通知各报名单位。
8.议价会上,医院将从产品技术满足度、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临床使用评价、医院以往使用情况、报名单位信誉、产品售后服务、产品市场占有率、报名材料的齐全程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议价结果。
9.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于2024年1月4日前到市中心医院北门西侧人行道路北,百家汇胡同内向北走50米,路东院内办公楼(原工商所办公楼)四楼405室,联系人:张女士(0477-8360669)。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注:报名单位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提供虚假材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医院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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