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项目名称:2018年彭水分公司房屋零星装修维修采购项目
1.3 项目采购金额:拟采购含税总金额为39万元;
1.4项目采购内容: 2018年彭水分公司房屋零星装修维修采购项目(包括本项目合同期限内的房屋零星装修维修(含营业厅、综合用房、基站装修维修项目)施工服务,对分公司辖区内办公场所、营业厅等的房屋修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办公场地、营业厅、机房房屋整体装修;
(2) 房屋漏水维修,防水及更换防水;
(3) 地面、墙面、顶面有破损、污物清理修复、门头牌匾等有破损修复、加固、更换,院墙、院内地面、门前地面等出现塌陷、开裂、倾斜等修复;
(4) 门窗(防盗门、窗)无法正常开启、关闭、破损等修复及更换;
(5) 办公场地功能变更整改;
(6) 防护网、防盗网的维修、安装;水管、水龙头、阀门等维修及更换;
(7) 标示牌脱落、破损的维修及更换;照明灯、开关等维修更换;
(8) 办公楼、营业厅电源线的铺设、接入、更换、维修等,疏通下水管路管线等。
1.5标包划分:只有一个包,不划分标段。服务范围:彭水县范围内。
1.6服务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服务周期12个月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所填报的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比选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比选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
形式评审
应答人名称
应答人营业执照、应答人资质证书中的主体名称与应答人名称保持一致。
营业执照
投标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应答文件签字盖章
1、应答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须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页签或必须加盖骑缝章(鲜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应答文件或骑缝章未覆盖的部分须逐页加盖公章(鲜章); 2、采购文件的 “应答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必须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地方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鲜章)。
3、应答人如使用“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单位公章的,须提供:应答人对“投标专用章”的授权,授权文件中须明确授权范围(格式自制,且为原件)。另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对应答人单位公章的备案证明原件(若无原件,可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注解:
① 文件中所有标注“签字”处均指书写签字或加盖印章或签名章。
资格评审
应答人基本要求
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提供清晰、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单位鲜章。
外地企业入渝要求
对于外地企业投标的要求: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须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或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和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驻地机构承诺
1、要求在所投区域内设立驻地机构,要求如下:
①已设立驻地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住房买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应的图片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
② 未设立驻地机构,申请人须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所投区域内设立驻地机构,需加盖单位鲜章。
项目经理要求
提供1名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与应答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并提供应答人为其缴纳的从2017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若为第三方代缴,需同时出具应答人委托代缴证明。
相应能力要求
提供有效期内的登高、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廉洁诚信承诺
应答人存在廉洁诚信承诺书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应答将被否决。
信誉良好声明函
应答人存在信誉良好声明函中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应答将被否决。
响应性条件
企业关联情况说明书
不同应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其他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实质性响应
采购文件中标识*号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应答将被否决。
应答有效期
在应答函中承诺应答有效期满足180天。
商务报价
1、报价唯一,不得提供选择性报价。
2、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增值税发票
在应答函中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联系人:韦世芳
电 话: 13896437567
电子邮件:13896437567@139.com
邮编: 409600
投诉渠道信息:投诉电话: 冉女士1389682244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举报邮箱:13896822449@139.com
地址:重庆市彭水县汉葭镇古楼社区高家台街45号彭水分公司综合部/党群纪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