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新都区65座城市桥梁上、下部结构病害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13.1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142022000046
预算金额220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
招标联系人伍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先生028-83013349
中标公司洛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丰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13.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新都区65座城市桥梁上、下部结构病害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2000046
二、项目名称:新都区65座城市桥梁上、下结构病害维修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丰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宝光大道北段 215 号 4 栋 11 楼 1113 号-1126 号 | 2,131,8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丰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依据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的签发指令,完成新都区65座城市桥梁上、下部结构病害维修服务。 | 4.1供应商服务质量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维修过程中提供的材料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质量标准。 4.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应当及时作出响应,制定维修方案报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逾期完成维修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在办理当次维修结算后,按实得结算金额的50%支付费用。 4.3城市桥梁维护工作将按行业质量标准进行维修质量验收,维修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维修费用不予办理结算支付,且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服务资格,单方解除合同。 ★4.4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应对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督促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项目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服装及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合同期内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此项由供应商响应时在其他响应性文件中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80天内完成项目所有维修工作。 |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 规范》 CJJ2-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36-2008)、《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维护技术标准》及其他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上述标准如在服务期限内作出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 2,131,800.00 |
刘忠(采购人代表)、李波、李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合理成本加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968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计划备案号:51011422210200001703[2022]00099 。2.预算总金额:2200000.00元。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
地址:新都区学院路1498号
联系方式:028-83973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学院路东段万和商业广场综合楼2楼
联系方式:028-830133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28-83013349
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2日
相关附件:
评审情况6.20.rar 评审情况6.20.rar 新都区65座城市桥梁上、下部结构病害维修服务.6.8定稿版 .pdf 新都区65座城市桥梁上、下部结构病害维修服务.6.8定稿版 .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桥梁.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桥梁.jpg
采购编号:按四川政府采购网生成的为准
新都区65座城市桥梁上、下部结构病害维修服
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碳商文件
城
4
采购人:成都市精细管理送维中心
都
采购代理机构:四角标达工程页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评审方法
第八章采购合同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委托,
拟对“新都区65座城市桥梁上、下部结构病害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
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按四川政府采购网生成的为准。
二、项目名称:新都区65座城市桥梁上、下部结构病害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2200000.00元。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号:51011422210200001703[2022]00099。品目编码及名称:C1302市政公共设施
管理服务。
五、项目概况: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针对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注: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
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1、采购内容:新都区65座城市桥梁上、下部结构病害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本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九、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日期2022年6月9日至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期2022年6
月15日,每天上午开始时间00时00分00至上午截止时间12时00分00,下午开
始时间12时00分00至下午截止时间23时59分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scsczt.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十、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学院路东段万
和商业广场综合楼2楼)
十一、开启
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学院路东段万
和商业广场综合楼2楼)
十二、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以
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
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
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
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
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
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
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
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
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
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
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
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
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
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
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
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方式:028-8397333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学院路东段万和商业广场综合楼2楼
邮编:610500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28-83013349。
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 事项 | 说 明 和 要 求 |
1 | 邀请 磋商 供应 商 的方 式 | 本 次 采 购 采 取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发 布 公 告 的 方 式 邀 请 参 加 磋 商 的 供 应 商。 |
2 | 采购 预算 (实 质性 要求 ) | 本 项 目 采 购 预 算 为 2200000.00 元 ( 大 写 : 人 民 币 贰 佰 贰 拾 万 元 整 ) , 报 价超过 采购 预算 的, 其响 应文 件作 无效 处理 。 |
3 | 最高 限价 及报 价 要求 (实 质性 要求 ) | 本 项 目 以 实 际 发 生 工 作 量 按 照 文 件 规 定 结 算 方 式 按 实 结 算 , 最 高 限 价 为 按 结 算 方 式 计 算 后 结 算 金 额 的 100%, 本 项 目 以 结 算 金 额 下 浮 进 行 报 价 , 不 得上 浮报 价, 否则 做无 效投 标处 理。 |
4 | 联合 体 | 不允 许联 合体 |
5 | 低于 成本 价不 正 当竞 争预 防措 施 (实 质性 要求 ) | 1. 在评 审过 程中 ,磋商 小组 认为 供应 商的报 价明 显低 于其 他有 效供 应商 的报 价, 有可 能影 响产 品质 量或 者不 能诚 信履 约的 ,应 当要 求其 在评审 现 场合 理的 时间 内提 供书 面说 明, 必要 时提 交相 关证 明材 料; 供应 商的 书面 说明 材料 应当 按照 国家 财务 会计 制度 的规 定要 求, 逐项 就供 应商 提供 的货 物、 工程 和服 务的 主营 业务 成本 、税 金及 附加 、销 售费 用、 管理 费用 、财 务费 用等 成本 构成 事项 详细 陈述 。 2. 供应 商书 面说 明应 当签 字确 认或 者加 盖公 章 ,否则 无效 。书面 说明 的 签字 确认 ,由 其法 定代 表人 /主要 负责 人 /本人 或者 其授 权代 表签 字确 认。 3.供应 商提 供书 面说 明后 ,磋 商小 组应 当结 合采 购项 目采 购需 求、 专业 实际 情况 、供 应商 财务 状况 报告 、与 其他 供应 商比 较情 况等 就供 应商 书面 说明 进行 审查 评价 。供 应商 拒绝 或者 变相 拒绝 提供 有效 书面 说明 或者 书面 说明不 能证 明其 报价 合理 性的 或未 在规 定时 间内 递交 有效 书面 说明 书的 , 磋商 小组 应当 将其 响应 文件 作为 无效 处理 。 |
6 | 专门 面向 中小 微 企业 | 1.本项 目专 门面 向中 小微 企业 ,非中 小微 企业 不得 参加 本项 目采 购活 动。 2.根据 财政 部司 法部 关于 政府 采购 支持 监狱 企业 发展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财 库〔2014〕68 号的 规定 , 在政 府采 购活 动中 ,监狱 企业 视同 小型 、微型 企 业, 享受 预留 份额 。 3.根据《三部 门联 合发 布关 于促 进残 疾人 就业 政府 采购 政策 的通 知》( 财 库〔 2017〕141 号) 的要 求, 在政 府采 购活 动中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视 同 小型 、微 型企 业, 享受 预留 份额 。 注 :中小 企业 按《中小 企业 划型 标准 规定 》(工信 部联 企业 〔2011〕 300 |
号) 的标 准进 行划 分。 | ||
7 | 磋商 情况 公告 | 供 应 商 资 格 审 查 情 况 、 磋 商 情 况 、 报 价 情 况 、 磋 商 结 果 等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网 上采 购结 果公 告栏 中予 以公 告。 |
8 | 磋商 保证 金 | 本项 目不 要求 交纳 磋商 保证 金。 |
9 | 履约 保证 金 | 本项 目不 要求 交纳 履约 保证 金。 |
10 | 磋商 文件 咨询 | 联系 人: 曹先 生 ;联 系电 话: 028-83013349。 |
11 | 磋商 过程 、结果 工 作咨 询 | 联系 人: 曹先 生 ;联 系电 话: 028-83013349。 |
12 | 成交 通知 书领 取 | 采 购 结 果 公 告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上 发 布 后 , 请 成 交 供 应 商 凭 有 效 身 份 证 明证 件到 采购 代理 机构 领取 成交 通知 书。 联系 电话 : 028-83013349 |
13 | 供应 商询 问 | 根据 委托 代理 协议 约定 ,供 应商 询问 由采 购代 理机 构负 责答 复。 |
14 | 供应 商质 疑 | 根 据 委 托 代 理 协 议 约 定 , 对 磋 商 文 件 的 质 疑 由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负 责 答 复 ; 对 磋 商 过 程 的 质 疑 由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负 责 答 复 ; 对 磋 商 结 果 的 质 疑 由 采 购 代 理机 构负 责答 复。 联 系 人: 曹先 生 联系 电话 : 028-83013349 联系 地址 : 成都 市新 都区 新都 街道 学院 路东 段万 和商 业广 场综 合楼 2楼 邮政 编码 : 610500 注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 的 规 定 , 供 应 商 质 疑 不 得 超 出 磋 商 文 件 、 磋 商 过 程 、 磋 商 结 果 的 范 围 。 供 应 商 在 法 定 质 疑 期 内 提 起 质 疑 时, 针对 同一 采购 程序 环节 的质 疑应 当一 次性 提出 。 |
15 | 供应 商投 诉 | 投诉 受理 单位 :本 项目 同级 财政 部门 ,即 成都 市新 都区 财政 局。 联系 电话 :028-89396791 联系 地址 :成 都市 新都 区金 融中 心七 楼 邮政 编码 :610500 注: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政府 采购 法实 施条 例》 的规 定, 供应 商投 诉 事项 不得 超出 已质 疑事 项的 范围 。 |
16 | 政府 采购 合同 公告 备案 |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两 个 工 作 日 内 ,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将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公 告 ;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将 向 采 购项 目同 级财 政部 门备 案, 即成 都市 新都 区财 政局 备案 。 |
17 | 招标 代理 服务 费 | 本磋 商文 件特 别约 定: 招标 代理 服务 费由 采购 人向 招标 代理 机构 支付 。 |
18 | 中小 企业 政府 采 购信 用融 资 | 依据 成都 市财 政局 、中 国人 民银 行成 都分 行营 业管 理部 关于 印发 《成 都 市中 小企 业政 府采 购信 用融 资暂 行办 法》 和《 成都 市级 支持 中小 企业 政府 采购 信用 融资 实施 方案 》的 通知 (成 财采 〔2019〕 17号) ,本 项目 允许 开 展成 都市 中小 企业 政府 采购 信用 融资 。 |
19 | 声明 承诺 提醒 | 供 应 商 响 应 文 件 中 提 供 的 各 种 声 明 和 承 诺 应 当 真 实 有 效 , 无 效 声 明 和 承 诺 、 虚 假 声 明 和 承 诺 将 由 供 应 商 自 己 承 担 由 此 带 来 的 任 何 不 利 后 果 , 虚 假 声明 和承 诺还 将报 告监 管部 门追 究法 律责 任。 |
20 | 行 业 类 别 | 其他 未列 明行 业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定义
2.1“采购人”和“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
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和甲方系指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
2.2“采购执行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组织方。本
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执行机构是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执行机构”的统称。
2.4“供应商”系指报名并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
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乙方”系指成交的供应商。
2.5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
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
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
报名获取本项目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第八章采购合同
新都区65座城市桥梁上、下部结构病害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合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
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
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都区65座城市桥梁上、下部结构病害维修服务,乙方依据
甲方签发指令,对指定桥梁开展维修服务工作。桥梁具体范围如下: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80天内完成项目所有维修工作。
第三条技术、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3.1服务内容:
3.1.1按照2021年新都区65座城市桥梁检测情况分类,维修类型主要为以下几
类:
3.1.1.1梁体及墩台裂缝;
3.1.1.2梁体及墩台缺陷(混凝土破损剥落、露筋锈蚀等);
3.1.1.3支座局部脱空;
3.1.1.4支座完全脱空、支座开裂、破损、变形等;
3.1.1.5桥梁钢结构脱漆锈蚀。
3.1.2具体维修内容包括:
3.1.2.1支座脱空养护:对桥梁支座脱空采用支座灌注胶填筑。
3.1.2.2支座顶升更换:采用PLC同步顶升系统对梁体进行顶升并对指定支座
进行同型号更换。
3.1.2.3支座钢垫板锈蚀维修:锈蚀区域进行除锈处理后,重新进行防腐涂装,
采用第S06涂层配套体系,涂层干膜总厚度≥300μm。
3.1.2.4梁体、盖梁、台帽、挡块、墩台裂缝养护:第一类裂缝:缝宽f≤0.2mm,
采用改性环氧制剂进行表面封闭;第二类裂缝:缝宽0.5mm≥f>0.2mm,需进行压
力灌胶;第三类裂缝:f>0.5mm,采用填充密封法处理。
3.1.2.5梁板、盖梁、挡块、墩台混凝土剥落养护:先凿除原松散混凝土,对外
露钢筋进行彻底除锈后,涂刷阻锈剂及新旧混凝土界面剂,然后采用环氧砂浆修补。
3.1.2.6墩台破损养护:先凿除原松散混凝土后,对外露钢筋进行彻底除锈后,
在涂刷阻锈剂及新旧混凝土界面剂,然后采用环氧砂浆修补。
3.2、技术规范:
3.2.1《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
3.2.2《公路桥梁加固施工技术规范》(JTGTJ22-2008)
3.2.3《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17)
3.2.4《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12)
3.2.5《公路桥梁加固设计规范》(JTG/T22-2008)
3.2.6《公路桥梁加固施工技术规范》(JTG/T23-2008)
3.2.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3.2.8《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C30-2015
3.2.9《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
3.2.10“各桥检测报告”
上述养护依据如在服务期限内作出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3.3、服务标准: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
规范》CJJ2-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36-2008)、《城
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维护技术标准》
及其他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上述标准如在服务期限内作出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3.4、服务要求:
3.4.1乙方服务质量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维修过程中提供的
材料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质量标准。
3.4.2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当及时作出响应,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确认同
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完
成维修工作的,甲方有权在办理当次维修结算后,按实得结算金额的50%支付费用。
3.4.3城市桥梁维护工作将按行业质量标准进行维修质量验收,维修质量验收不
合格的,维修费用不予办理结算支付,且甲方有权取消供应商服务资格,单方解除
合同。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4.1.1本项目成交下浮率为%,合同暂定总金额人民币元(大
写:)。
4.1.2项目实得维修服务费用=项目结算金额×(1-成交下浮率)。
4.2结算依据及方式: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定额》等行业相关标准,本项目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作
量为计价依据,按工作量完成时间的当期对应信息价、现行相关规范、2020计价定
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计算结算金额。在乙方完成甲方签发的全部桥梁维修服务内容后,
双方据实办理项目最终结算。
4.3服务费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
甲方签发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经履约验收合格后,甲方扣回预付款后向乙方一次性支
付至项目实得维修服务费用的100%。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发票,
因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推迟付款,甲方不承担责任。
4.3.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4.3.2乙方在完成甲方发的全部桥梁维修服务内容并经履约验收合格后,扣除甲
方已付的全部预付款,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项目实得维修服务费用的100%。甲方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发票,因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迟延付款,甲
方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5.1本合同维修质保期一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2质保期内,乙方自接到甲方维保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
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3乙方在质保期内怠于承担质保维修责任的,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负责维
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六条权利无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项目在合同履行期内无任何抵押、质押或司法限制(查封、冻结)等
权利瑕疵,且不得以成交项目合同项下所对应的应收账款为乙方或任何第三方贷款
提供质押担保(乙方依法定程序申请“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的除外),否则视乙
方构成合同根本性违约,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
权决定终止乙方供应商资格,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发项目作业人员工资、材料款等)的,乙
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
第七条项目验收
7.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甲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及
承诺进行验收。
7.2服务完成后,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7.3验收程序:
7.3.1成立验收小组。甲方(下称验收方)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成立验
收小组,指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直接负责人。验收方可以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需
要临时组建验收小组,也可以成立日常的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掌握政府
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需要的人员单数组成。验收小组代表验收方履行验收工作
职责。
7.3.2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
详细的采购项目验收工作方案。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实施验收前掌握采购项目采购
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完成其他准备工作。
7.3.3验收。验收小组应当在乙方履约完成后及时实施验收。每个验收小组成
员必须作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要准确、详细记载采购项目重要事项的履约情况。
7.3.4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
内容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乙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
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
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报告附件。
7.4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
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
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有权依据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及服务标准要求对乙方提供的维修作业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期整
改。
8.2有权对乙方项目履行期间的不诚信、违法、违约等行为向主管部门通报。
8.3有权协同劳动监察部门对乙方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保障
作业人员的福利待遇。
8.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8.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保质、保量地提供维修服务,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严格按照项目维修要求,
配备作业人员,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的检查、考核。
9.2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9.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合同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
诉。
9.4全面负责项目用工管理责任,应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按时足
额发放工资,依法购买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服装及安全防护用品。
9.5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
患。合同期内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及处理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项目乙方安
全管理负责人,联系方式,。
9.6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配合做好各项疫
情防控工作。
9.7坚持值班制度,负责按要求完成防洪、抢险、应急等指令性任务。
9.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
约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合同暂估价20%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因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
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
10.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
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
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3乙方具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
照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3.1经甲方通知,拒不按甲方指令要求完成维修服务;
10.3.2项目现场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10.3.3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
10.3.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项目分包或违法转包的;
10.3.5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维修,经甲方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10.3.6重大突击检查,迎接重要视察、考察等活动不听指挥,拒不服从安排的。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
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同级财
政部门备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2.3项目磋商文件、项目修改澄清文件、项目响应文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附件
14.1成交通知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文件
新都财采[2021]160号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关于公布新都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
金融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有关银行、各相关代理机构:
为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按
照《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
17号)和《成都市新都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
方案》(新都财采【2019]113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我区中
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目前,我区已有10家金融机构
开展“政采贷”业务,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
70
70
1.中国银行新都支行
2.成都农商银行新都支行
3.交通银行成都新都支行
4.成都银行新都支行
5.建设银行新都支行
6.邮储银行新都支行
7.浙商银行新都支行
8.农业银行新都支行
9.浦发银行新都支行
10.民生银行新都支行
以上为我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我区范围内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向其提出融资申请。
附件: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联系方式一览表
都区
新
财政局
成新都市
202年7月
-2一
71
71
附件
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联系方式
一览表
银行名称 | 联系部门 | 联系电话(座机) |
中国银行新都支行 | 新都支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 028-83976510 |
成都农商银行新都支行 | 成都农商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部 | 028-89399926 |
交通银行成都新都支行 | 交通银行成都新都支行公司科 | 028-83996153 |
成都银行新都支行 | 成都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银行部 | 028-83955391 |
建设银行新都支行 | 建设银行新都支行 | 028—83972305 |
邮储银行新都支行 | 邮储银行新都支行营业部 | 028—83911969 |
浙商银行新都支行 | 浙商银行新都支行小企业部 | 028—62522606 |
农业银行新都支行 | 农业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部 | 028—63932006 |
浦发银行新都支行 | 浦发银行新都支行公司业务部 | 028-89379159 |
民生银行新都支行 | 民生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金融部 | 028-61601026 |
13—
72
72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单位名称)的新都区65座城市桥
梁上、下部结构病害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新都区65座城市桥梁上、下部结构病害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接企业为四川丰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8人,营业收入为
33187.84万元,资产总额为5670.3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福
四川丰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2年6月20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本声明
函,不得虚假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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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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