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地铁保护安全监控服务(二、三、四期)招标公告
金额
23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0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戴工1598923275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工020-834921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6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2023-02-28
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地铁保护安全监控服务(二、三、四期)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2月
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地铁保护安全监控服务(二、三、四期)招标公告
按相关文件规定,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地铁保护安全监控服务(二、三、四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单位。
一、项目名称: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地铁保护安全监控服务(二、三、四期)
二、招标人: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电话:1598923275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叶工 电话:020-83492175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 202-2013)第3.1.2点关于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应设置控制保护区的有关规定,地铁车辆段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内,以及整个盖板上方都属于地铁保护控制区,等级为特级。(具体工程范围以图纸和委托人要求为准)。
四、招标内容、最高投标限价:
1、招标内容:(1)地铁保护驻场安全监控工作交底
介绍地铁保护安全监控的工作目的、内容、流程、方式等工作;对地铁设施保护管理要求、地铁运营管理办法以及专家审查会议意见、实施过程注意事项、沟通协调机制等向项目参建各方进行交底。
(2)组织工前普查
组织项目参建各方对受影响范围地铁既有结构进行工前现状普查、病害量测与记录,由监测单位出具书面报告;或由建设方委托有结构鉴定资质的单位实施。
(3)图纸复查
复查地保区范围内对地铁有影响的分部工程施工图是否符合地铁保护办公室审批要求。
(4)方案复查
复查涉及地铁保护相关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地铁保护要求。
(5)测量放样复核或复测
邻近地铁侧勘探、施工测量放样的复核或复测。
(6)地铁监测布点检查
检查地铁结构监测布点是否符合监测方案要求。
(7)工地巡检
巡视项目现场施工情况,是否按图纸、方案实施和落实地保措施。
(8)监测数据收集分析
对基坑监测、地铁结构监测数据进行收集,调取地铁营运内部数据对比分析,并根据地铁结构、运营现状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及应对建议。
(9)现场地保专题会议
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在有必要时主持召开现场地铁保护专题会议,解决与地铁保护相关的问题。
(10)负责与地铁集团联系沟通
配合地铁保护办公室、地铁集团房产总部、运营总部等,服务于建设业主,对现场状况及时与地铁方进行通报、沟通和处置,减少对项目工期及地铁运营的影响。
(11)监控日志、监控周报、监控月报的编写
(12)监控总结及地保结案。
2、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300000.00元。
五、服务期限:暂定2026年12月30日前,本次服务范围为整个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不分期)。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招标公告发布、投标登记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3年2月28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20日10时00分。
2、投标登记开始日期:2023年2月28日
投标登记截止日期:2023年3月6日
投标登记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注: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得少于20日历天。
注:投标登记时须递交加盖公章的以下文件资料:(1)《投标登记申请表》(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一式两份;(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递交投标登记文件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登记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八、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华侨乐园52号金福楼202B房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有效;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已按要求完成投标登记的。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登记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20-3757449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石井工业区三横路7号106单元
十二、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平台为: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zjjl.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cg.gemas.com.cn/)。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地铁保护安全监控服务(二、三、四期)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注: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招标公告-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地铁保护安全监控服务(二、三、四期).pdf
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地铁保护安全监控服务(二、三、四期)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2月
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地铁保护安全监控服务(二、三、四期)招标公告
按相关文件规定,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地铁保护安全监控服务(二、三、四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单位。
一、项目名称: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地铁保护安全监控服务(二、三、四期)
二、招标人: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电话:1598923275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叶工 电话:020-83492175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 202-2013)第3.1.2点关于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应设置控制保护区的有关规定,地铁车辆段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内,以及整个盖板上方都属于地铁保护控制区,等级为特级。(具体工程范围以图纸和委托人要求为准)。
四、招标内容、最高投标限价:
1、招标内容:(1)地铁保护驻场安全监控工作交底
介绍地铁保护安全监控的工作目的、内容、流程、方式等工作;对地铁设施保护管理要求、地铁运营管理办法以及专家审查会议意见、实施过程注意事项、沟通协调机制等向项目参建各方进行交底。
(2)组织工前普查
组织项目参建各方对受影响范围地铁既有结构进行工前现状普查、病害量测与记录,由监测单位出具书面报告;或由建设方委托有结构鉴定资质的单位实施。
(3)图纸复查
复查地保区范围内对地铁有影响的分部工程施工图是否符合地铁保护办公室审批要求。
(4)方案复查
复查涉及地铁保护相关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地铁保护要求。
(5)测量放样复核或复测
邻近地铁侧勘探、施工测量放样的复核或复测。
(6)地铁监测布点检查
检查地铁结构监测布点是否符合监测方案要求。
(7)工地巡检
巡视项目现场施工情况,是否按图纸、方案实施和落实地保措施。
(8)监测数据收集分析
对基坑监测、地铁结构监测数据进行收集,调取地铁营运内部数据对比分析,并根据地铁结构、运营现状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及应对建议。
(9)现场地保专题会议
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在有必要时主持召开现场地铁保护专题会议,解决与地铁保护相关的问题。
(10)负责与地铁集团联系沟通
配合地铁保护办公室、地铁集团房产总部、运营总部等,服务于建设业主,对现场状况及时与地铁方进行通报、沟通和处置,减少对项目工期及地铁运营的影响。
(11)监控日志、监控周报、监控月报的编写
(12)监控总结及地保结案。
2、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300000.00元。
五、服务期限:暂定2026年12月30日前,本次服务范围为整个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不分期)。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招标公告发布、投标登记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3年2月28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20日10时00分。
2、投标登记开始日期:2023年2月28日
投标登记截止日期:2023年3月6日
投标登记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注: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得少于20日历天。
注:投标登记时须递交加盖公章的以下文件资料:(1)《投标登记申请表》(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一式两份;(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递交投标登记文件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登记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八、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华侨乐园52号金福楼202B房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有效;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已按要求完成投标登记的。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登记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20-3757449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石井工业区三横路7号106单元
十二、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平台为: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zjjl.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cg.gemas.com.cn/)。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地铁保护安全监控服务(二、三、四期)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项目名称 | 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地铁保护安全监控服务(二、三、四期) | |||||
投标人名称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接,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注: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招标公告-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地铁保护安全监控服务(二、三、四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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