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szw20230821014
预算金额18452.51万元
招标联系人薛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898-685191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新村渔港码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1 23: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发布日期:2023-8-21 23:5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村渔港码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lszw20230821014)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陵行审批[2023]29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新村中心渔港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将改造现有渔港码头用地面积 8565㎡及调整后年设计卸港量5万吨,新建1座面积约 4500㎡的浮码头,新建1座休闲码头,岸线整治及修复1457m,航道、港池和锚地水域疏浚量71.6万m?,以及码头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其中:(一)调整现有渔业生产泊位布局,将部分生产性岸线调整为休闲岸线,调整后新村渔港年设计卸港量5万吨(其中捕捞鱼获卸港量2.5万吨,养殖鱼获卸港量 2.5万吨),改造现有渔港码头用地面积 8565㎡,增设污水收集沟、码头面冲洗设施,改造照明动力及防雷接地系统等。(二)新建1座面积约 4500㎡的浮码头,满足小型渔船卸鱼、停靠和渔民补网的需要。(三)浚深航道、港池和锚地的水域疏浚量为71.6万m?,满足 600HP 渔船全潮通航要求。(四)新建1座旅游休闲码头,年设计旅客量100万人次(双向客流)(五)综合整治 848m不规则岸线,修复609m码头岸线。主要建设内容为渔业码头布局调整和渔业用地改造,新建浮码头、新建旅游休闲码头、岸线综合整洽、码头岸线修复、进港航道、港池锚地疏浚等。。招标控制价184,525,1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新村渔港码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lszw20230821014001;控制价:1845251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配合等设计相关服务;施工范围: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建设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自监理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开始计算。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8452.51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202.36万元,施工费控制价 18250.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设计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2)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港口与航道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2)设计负责人: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3)施工负责人: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港口与航道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格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信誉要求:“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8月21日 23时55分2023年08月31日 17时3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新村渔港码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0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9-11 10:00:00 ,地点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教路与椰林南干道交叉口西北150米)陵水开标室2。(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9-11 10:0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9-11 10:0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支付地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陵水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http://zw.hainan.gov.cn/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 陵水县黎安镇中心大道39号黎安镇政府内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1003
联系人: 薛工 联     系     人: 李工 张工
电   话: 0898-83302858 电              话: 0898-68519119
招投标监督部门: 陵水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898-833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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