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U型板桩、管桩、螺母块采购资格后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3206990318000012
预算金额81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芳敏1381461860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U型板桩、管桩、螺母块采购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B3206990318000012 项目名称 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B3206990318000012001001 标段名称 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U型板桩、管桩、螺母块采购
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

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U型板桩、管桩、螺母块采购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乐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U型板桩、管桩、螺母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苏通大桥北翼西侧、江达路(海澳路南为东方大道)东侧、海堡路南侧、与长江岸线新建围堤围合范围及部分延伸河道

2.2 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813万元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交货地点: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

2.5 供货期:本项目按批次供货,各批次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发出之日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具体根据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U型板桩、管桩等的包装、运输、供货及后续服务,详见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3.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及以上的管桩和U型板桩护岸供货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供货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等关键页)。

3.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 1031093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10310930(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机构: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区桥梁产业园

地 址:

崇川区同济科技园B7栋4楼

联系人:

余磊

联系人:

陈芳敏

电 话:

18971006898

电 话:

13814618609

 

202410月18

 


附件: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程序

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及以上的管桩和U型板桩护岸供货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供货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等关键页)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机构电子保函的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见索即付投标保函”及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凭证的扫描件。

诚信承诺书

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见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

1)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2)资格审查资料上传至系统中相应窗口(需从诚信库中获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料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1.3 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

投标报价(商务标):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2

投标报价(商务标)

评分标准(100分)

(1)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去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íK,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扣0.45分,每下浮1%扣0.3分。偏离率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偏离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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