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山公园片区排涝泵站配套管网工程(二期)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公园片区排涝泵站配套管网工程(二期)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审批(2023〕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新建江滨南路(青年路-二元街)、江滨南路(新亭路-育才路)、新亭路、新市南路(红印山路-芙蓉路)、胜利路等路段雨水管道,其中雨水主管DN600~DN2000,管长约2.55km;以及预埋支管、雨水口、检查井、现状管线迁改、路面破除及恢复等附属设施;本项目的管网及检查井均采用装配式预制构件。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山公园片区排涝泵站配套管网工程(二期)监理全过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直至保修期结束 。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300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的60%计算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约760920元。具体以本工程施工结算审核后总造价作为监理服务费计费额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施工结算总价及调整系数以财审部门最终审核为准)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含在中标总价中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含在中标总价中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⑤投标人如有与招标人及相关联企业有存在法律纠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及明发改民营[2023]282号文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投标人应提供查询结果,附上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index/new/)、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
地址:三明市麒麟新村10幢,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259127179,传真:/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层,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123061352,传真:/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
联系电话:0598-859484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联系电话:0598-895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