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 江县人民医院关于 电子病历应用水平 5级建设项目的 市场调查公告 ( 第三次 )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按照我院规划要求,推动以电子病历系统应用分级水平 5级为主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我院现对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5级系统改造服务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资质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需提供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以及公司法人对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法人及业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3、提供所供产品开发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4、非医疗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执照。
二、报价资料要求
1、报价文件按照提供模板(附件1)要求制作,其中报价单章节供应商自拟格式,报价单中各项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准确。供应商如需额外补充内容,可自行酌情添加。
三、项目要求
(一)总体要求:按照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标准要求(如新标准印发,按新标准调研),结合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对我院信息系统(包括但不仅限于: HIS系统、PACS系统、LIS系统等)进行系统改造及缺失信息系统打造建设,且不影响现有已建设内容的运行。建设期间向医院提供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评级咨询与服务管理,并对信息系统进行建设、改造,使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五级水平。
(二)具体要求:
1、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建设
按照国家电子病历评价最新标准,在目前我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 4级的基础上进行5级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建设。供应商可致电医务部(028-88530369)或到院了解我院电子病历现状,供应商根据沟通交流后的情况按要求制作报价文件。
2、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评级咨询与服务管理
在本项目建设阶段,需派专人专组进驻医院,提供 电子病历评审咨询与服务管理, 与医务部、信息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一起对照电子病历五级评审相关条款要求,梳理当前存在问题、逐一找到解决办法,并落实到具体执行人。
内容 |
服务内容 |
电子病历评审咨询与服务管理 |
电子病历评级调研分析服务 |
电子病历评级标准解析服务 |
|
电子病历评级评测上报服务 |
|
电子病历评级文审咨询服务 |
|
电子病历评级培训服务 |
|
电子病历评级模拟实证服务 |
|
电子病历评级现场查验咨询服务 |
3、报价文件需针对现有功能点改造和缺失信息系统建设分项报价,只有项目总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后续市场调研。
四、市场调查报名方式
1、网上投递方式:填写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Word版本)及市场调查报价文件(盖章扫描件PDF版本和可编辑Word版本)发送至3631464177@qq.com;邮件名称:“XXXX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报名咨询电话:采购办028-88654455;医务部028-88530369;信息部028-88530276。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7日(星期五) 17:00截止(工作时间内)。
五、若召开市场调查会,时间地点由电话另行通知。
附件1 市场调查模板
市场调查模板(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评级服务) (1).docx
附件 2 市场调查报名表
市场调查报名表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