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建新镇综治办招聘33名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331.8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4]xh[gk]2018034
预算金额331.8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鲜小磊13055527573
公告正文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建新镇综治办招聘33名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州高新区旗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XH[GK]2018034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建新镇综治办招聘33名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安全服务 建新镇综治办招聘33名保安 33 国内 100560 3318480 福州高新区旗都保安 33人
合计: 33184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壹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整元(¥331848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馆后42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为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建新镇综治办招聘33名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服务期两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按月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保安工作月考核表),月考核分为95分(含)以上的支付全额月服务费;考核分为 80分(含)至95分(不含)的,支付95%月服务费;考核分为70分(含)至80分(不含)的,支付85%月服务费;考核分为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支付75%月服务费;月考核分出现一次低于60分(不含),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2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3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4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5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6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7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8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9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0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1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2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3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4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5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6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7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8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9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20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21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22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23 4.166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24 4.182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顺延2年。即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10、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单方擅自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2、因一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根据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摊责任。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3、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人员要求 1.乙方保安人员年龄在20岁-40岁之间(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须持证上岗(保安证),男性,高中文化水平以上,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检项目合格。乙方保安人员需遵守和执行保安服务行业制度,热爱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保安相关政策知识,能使用基本技术防范设施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二)保安人数及服务内容: 1.服务人员:33人,服务期限:2年 2.乙方须保证派遣的保安员每天24小时按照工作要求在岗,在辖区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夜间巡查、综治维稳、重大活动的安保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单独行动,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活动; 3.按照规范化管理,随时做好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准备,接到处突指令应第一时间集合,根据指令带齐相应装备,第一时间赶赴指定地点,根据甲方现场指挥员指挥开展处突工作。 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负责巡逻等工作。5.甲方为了妥善处理遇到的突发或不可抗力事件时,有权安排保安人员紧急岗位或临时任务。正常上班时间,保安人员全年上岗,因此每天上班30人,轮休3人,不增加费用。但加班及超过合同人数部分,则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相关保安服务费。 (三)保安人员装备要求 1)乙方按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保安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包括四季服装、武装带、橡胶棍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提供2部车况良好的7座小面包车(车辆首次登记时间为2017年以后且必须为乙方自有产权)供派遣的保安员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保安员管理规定 1)乙方保安员应认真履行好保安岗位职责。 2)乙方保安员执勤时统一着制式保安服装,不得着便服,不得做与其无关的事,严禁抽烟、饮酒、听收音机、看书报、玩手机、打瞌睡和喝茶聊天。 3)乙方保安员执勤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勤,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岗,特殊情况需离岗的要有人替岗,否则,按缺勤处理。 4)乙方保安员对责任区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处理。 5)乙方保安员在执勤中对来访人员要有礼貌,工作过程中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简单粗暴。 6)乙方保安员执勤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勤,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前应将岗区卫生打扫干净;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岗,特殊情况需离岗的要有人替岗,否则,按缺勤处理。 7)按照《保安工作月考核表》中的“保安履职考核内容”落实保安员的考核。即:月考核分为95分(含)以上的支付全额月服务费;考核分为 80分(含)至95分(不含)的,支付95%月服务费;考核分为70分(含)至80分(不含)的,支付85%月服务费;考核分为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支付75%月服务费;月考核分出现一次低于60分(不含),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人员更换要求 1)乙方的派驻保安员人选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任何更换派驻人员的计划均应得到甲方的同意。有出现人员更换的,更换的人员资质须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且更换人员须向甲方备案同意。 2)如甲方要求更换派驻人员的,则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7、乙方管理不当发生重大事故 凡属乙方管理不当发生重大事故,如:人身伤亡、设施损坏等,甲方可酌减当月服务费5-100%。如系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合同向乙方索赔并追究法律责任。 8、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乙方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保安员的食宿由乙方自行负责,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乙方投标报价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人员工作、管理经费、风险金、社会保障、各类补贴和福利等其它费用。 4)乙方须为所配保安缴纳意外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 乙方: 福州高新区旗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仓山区建新镇洪塘馆后42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薛仕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杨学彬
委托代理人:
刘海林
委托代理人:
鲜小磊
联系方法: 63339906
联系方法: 1305552757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南屿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1616656052501889


签订地点:仓山区建新镇


签订日期:2018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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