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漳州110”事迹展览馆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比选公告
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漳州110”事迹展览馆改扩建工程由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现我公司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漳州110”事迹展览馆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具体的比选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漳州110”事迹展览馆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2、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
3、建设规模:新建展览馆建筑面积约1065.1㎡,配套用房80.4㎡,地埋式消防水池232.8m,景观绿化面积约6975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对现有“漳州110”事迹展览馆进行改扩建,拟新建展览馆为两层框架结构,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幕墙、景观、雕塑、布展。
二、比选范围及内容
中选人应承担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漳州110”事迹展览馆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根据规定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含: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相关报告文件),其编制成果的深度应达到建设单位的评审要求及以下要求:①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验收标准和条件;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③配合验收监测报告评审或审核工作,并及时做好修正工作直至通过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为止。
三、工作时限要求
中选人应在比选人发出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及时完成满足本项目检测所需的所有检测仪器、机械设备及人员等进场工作并按照规范及比选人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中选人应在比选人提供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精干评价人员编制完成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送审稿8份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及验收;如比选人对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有相关的修改意见或者变更要求,中选人应该根据比选人的需求,及时提出客观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工作,提交修改稿8份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及验收;中选人应在召开专家评审会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完善工作,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成果(报批稿6份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及验收。
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换发新证的,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单位等级1星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比选申请人应确保在合同履行期间资质等级证书合法有效(如在福建省水利厅网站查询到处于整改期的,视为资质等级证书无效)。
3、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履行本比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比选申请人在职人员。同时,拟投入编制人员均需提供在职证明(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以岗位证书或劳务合同所署单位为准)。
4、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企业信誉承诺函》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5、《服务承诺函》中的承诺报价和工作时限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6、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备注:1、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比选申请人如为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2、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漳州110”事迹展览馆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编制中选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五、比选方式:低价中选。
六、最高限价
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服务费参照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 22号),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包含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费、公众参与评价调查费、召开技术论证会的一切费用(含专家评审费)、税费、监测费、评估费、文印费、资质费、差旅费及报批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合同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八、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1、获取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楼
2、报名时间: 2022 年6月 7 日至2022年6月 9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楼
2、比选时间:2022年 6 月 14 日(北京时间)9:30时 。
3、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2022年 6 月 14 日(北京时间)9:00时至9:30时,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备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在比选时间前半小时至组织比选时间截止。
十、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 2022年 6月 13 日 17 : 00前将比选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漳州110”事迹展览馆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 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兴业银行漳州商业城支行 | 1610 2010 0100 1372 18 |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备注: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十一、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 (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3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工
联系方式:13599660691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楼
项目负责人:小黄
电话:0596-2913128
比选人: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