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口市海达路金都花园11、12号连体别墅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公告
金额
898.6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202306hn2096-1
预算金额898.6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

名称

海口市海达路金都花园1112连体别墅再次公开挂牌转让

项目

编号

XZ202306HN2096-1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3年8月2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911

标的简况

标的

坐落

海口市美兰区海达路

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格(元)

保证金

(万元)

建筑面积/使用土地面积(㎡)

用途

权证编号

1

海口市海达路金都花园1112连体别墅再次公开挂牌转让

8,986,599

400

1055.62/262.69㎡

住宅

房证字第24645号

标的

情况

金都花园11、12号为公有住房,已闲置20余年,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达路金都花园,总高4层,建筑面积1,055.62平方米(含262.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钢混结构,南北朝向,房屋性质是住宅(连体别墅)。该房产为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独有房产,无出租、抵押、查封。

特别

告知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评估

情况

评估价

9,985,110元

评估基准日

202335

评估机构

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已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000000817390XC

注册地:海口市滨海大道83号

法定代表人:方昕

转让

决策文件

批复文号:银办202265

内部决策文件:海口中心支行2023年第29期党委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同时报名前需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400万元,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房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或首期付款、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不含分割分户),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登记及土地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土地调规变性费、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4、房屋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

5、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产权证或房管局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标的

交割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收取滞纳金,若超过自《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个月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房产交易合同》并扣除已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并另行公开处置该标的,同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2、采用按揭方式支付的,竞买方在报名前自行咨询银行办理。贷款所需材料由竞买方自行准备并办理。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如首付款及银行贷款(包括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之和不足以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在《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收取滞纳金,若超过自《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月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房产交易合同》并扣除已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并另行公开处置该标的,同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3、保证金400万必须在公告期内缴存到如下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201021519200214669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911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剩余款项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相关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

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

展示

集中查勘时间:9月5日上午9点-11点

报名

时间

2023年828日至 2023年911

报名

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911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资格码或海南省住房合同备案证明及海南省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房产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即成交价款的2.5%。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

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海口市海达路金都花园1112连体别墅再次公开挂牌转让

8289:00

912

9:00

5000元

120秒

附件

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doc

网络竞价须知.doc

房产交易合同.doc

政策知晓及房屋购买承诺书.docx

咨询

电话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 66558030 女士 65237542
技术支持: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

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其它

169345093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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