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资溪县2023年笋竹两用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
金额
5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 标 通 知 书
361028202306140101-SG001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0一七年
江西揽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资溪县2023年笋竹两用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 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
姓名 | 证号 | ||
注册建造师 | 苏岩 | 赣1542015201700203 | |
技术负责人 | 余兰 | 3600115303289 | |
施工现场专业人 员 | 施工员 | 闵道 军 | 0362110100069000059 |
质量员 | 吴志 勇 | 0362110600069000065 | |
安管员(C 证) | 罗宏 | 赣建安 C3 (2021)0091890 | |
标准员 | 甘丽 萍 | 0362211500069000033 | |
材料员 | 黄柔 丽 | 0362211100069000007 | |
机械员 | 杜志 华 | 0362111200069000051 | |
劳务员 | 刘芸 | 0362111300069000040 | |
资料员 | 万琳 | 0362111400069000088 |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吴小东 联系电话:18179466365
经办人:吴小东 联系电话:18179466365
2023年08月08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
工程名称 | 资溪县2023年笋竹两用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 | ||
建筑面积 | 5173.71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1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365 日历天 |
招 标 控 制 价 | 50000000.00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中 标 总 造 价 | 50000000.00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 范 围 | 本项目设计{含方案设计、地质勘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 算编制、施工图审查(中标单位负责与图审单位对接沟通、修改回复图 纸等图审工作,图审费用由业主方支付)、详细勘察报告及建设周期全 过程勘察设计服务等};本项目施工(前述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施工 内容及相关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直至竣 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 ||
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 措 施 | / | ||
工 程 款 支付办法 | ①建安费付款方式: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施工合 同签订且施工方进场后按合同价的30%预付工程款, 预付款在支付进度 款时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30%同比例扣除;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已完工程 量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竣 工结算经财政事务中心核查支付到其结算评审价的90%,列入审计监督 的支付到财政结算评审价的97%,未列入审计监督的经重点项目服务中 心核查支付到其结算审核价的97%,其余3%的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 无息一次性付清。 ②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完成方案设计支付设计费 的 20%,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设计费的 40%;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前,支付的设计费不超过总额的 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 ||
中标人 |
的 20%,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设计费的 40%;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前,支付的设计费不超过总额的 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 |
中标人 诚 信 承 诺 | 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
投标人对 招标人的 优惠措施 及其他条 件 说 明 | 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
备注 | 项目总负责人同施工负责人:苏岩;联合体设计方:中元天纬集团有限 公司;设计负责人:张雪奎,注册编号:20204402770;中标价 50000000元【工程建筑安装费限价约为4900万元,最终金额以县财政评 审为准(按最终评审结算总价下浮10%执行);勘察设计费(含方案设 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及预算编制等费用)暂定100万 元,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工作量按《资溪县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资府办字<2022>49号)及补充通知(资府办字 <2022>120号)相关规定计取。】 |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履 约 担 保 | 担保金额 | 合同金额的 10% |
担保期限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 | |
担保方式 | 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形式 | |
支 付 担 保 | 担保金额 | 元 |
担保期限 | / | |
担保方式 | / | |
合 同 补 充 条 |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 工合同的补充条款。 |
补 充 条 款 |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 工合同的补充条款。 | ||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 | ||
招 标 单 位 意 见 | 招标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3年08月08日 | 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签 收 |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3年08月08日 |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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