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新建响沙湾站区水源井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采购公告BGDLX-SG2023-14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gdlx-sg2023-14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建响沙湾站区水源井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BGDLX-SG2023-14)

1.立项依据
本项目根据《集团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下达2023年技术改造、大修预计划的通知》(计技装函〔2023〕21号)批准建设,其中“新建响沙湾站区水源井工程”计划执行单位为包头供电段,建设资金来自新包神铁路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已经批准,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新建响沙湾站区水源井工程。该项目位于响沙湾站区,解决站区职工用水。
建设地点:响沙湾站区。
建设规模:在响沙湾站区新建水源井一座。
2.2主要工程内容数量及要求:
一、打井工程:
(1)在响沙湾站区新建水源井一座。
(2)水源井类型:渗渠井,主体结构由集水井、水平集水廊道构成。
(3)集水井井深根据含水层岩性厚度地下水埋深水位变幅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暂定井深12米但不得大于20米。
(4)井径应按设计出水量施工条件施工方法和造价等因素确定,暂定为2米。
(5)出水量≥120m³/d。
(6)平集水廊道:主体为集水管,集水管为穿孔混凝土管,埋深6-10m,穿透河谷第四系松散层,埋设在基岩上;垂直于河流布置,长度100米,井管直径600mm。
(7)管外敷设反滤层,厚度为500~800mm。
(8)水源井建设工期为30天。
(9)办理水源井取水许可证。
(10)提交成井资料(野外作业原始记录、分层表、水井柱状图、抽水试验记录及成井小结等相关资料),具体资料按照归档要求。
二、水源井配套设施及泵房:
(1)新建水泵房一处(包括起重设备或天窗)。
(2)新装深井泵、泵管、井用电缆一套。
(3)利用既有给水管路输水,具体需重新敷设管路距离根据新建水源井位置确定。
(4)利用既有电缆提供电源,具体需重新敷设电缆距离根据新建水源井位置确定。
(5)新建阀门井暂定一处。
(6)新装水泵控制系统配电柜一套及相关水泵设施一套。
(7)最终水源井配套工程以设计院出具的设计施工图为准。
(8)水源井配套设施及泵房工期为30天。
(9)提交成建资料,具体资料按照归档要求。
2.3 其它要求
(1)自主协调开工进场、农牧民阻工等问题,维护稳定保质保量完成水源井施工。
(2)竣工后井深按实际决算。
(3)水源井如出现无水或水量达不到要求,不进行水源井配套设施的施工及安装,未提供水源井取水许可证,按废井处理,不支付工程费。
(4)施工过程中的设备、材料、安装均由施工单位提供负责。
2.4工程投资:新建响沙湾站区水源井工程分为两部分,其中新建响沙湾站区水源井工程-打井工程投资估算98.2万元,最高限价(1)集水井8600元/米(含税,捌仟陆佰元/米);(2)水平集水管(井)8100元/米(含税,捌仟壹佰元/米)。新建响沙湾站区水源井工程-配套工程中,泵房、电力线路及配电设备、动力设备、管路等投资估算为50万元,结算金额以集团公司概预算所审定金额为准。
2.5计划工期:60天。
2.6质量目标: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铁路工程相关验收标准。
2.7安全目标:杜绝人身安全、行车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5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3.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8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9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8月3日12:00

前通过网易163邮箱(btgdd_dljsk@163.com)成功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
定于2023年8月4日15:00在包头供电段(地址位于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新建综合楼二楼活动室开标。投标人需携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书写制作见第6条)参加评标。
未成功发送邮件报名和未按时携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参加开标的,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包括报价表。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5.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5.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公告第2、3条所列要求进行响应回复)
5.10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
5.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该项目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需为申请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

5.12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近两年内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13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14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6.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7. 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次招标按照合理最低价法原则评标中标,即投标人的申请文件需满足公告中所有要求,按照综合单价报价:集水井元/米(含税),水平集水管(井)元/米(含税),二者综合单价总价最低者中标。水源井配套工程不需报价,但申请人需在申请函中承诺结算金额以集团公司概预算所审定金额为准。
不足3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本次招标按照不成功处理。招标人需发布二次公告。
8.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报价价格由低到高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
9.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0.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11.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邮 编:014040
联系人:梁坤
电 话:0472-2222603/13020436504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纪委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电 话:市电0472-2222243;路电0209-22243
邮 编:014040

包头供电段
2023年8月2日






附件1 报名表
投标单位:(公章)日期 :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项目编号
及标段号


新建响沙湾站区水源井工程择优选择
施工单位公告BGDLX-SG2023-14





附件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新建响沙湾站区水源井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项目(公告编号:BGDLX-SG2023-14),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施工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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