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宽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56046100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2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肇源县八家河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2023-02-27 15: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肇源县八家河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肇源县水务局以源水发[2022]1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肇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宽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肇源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肇源县八家河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1.组织肇源县八家河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主体工程及专项工程实施的建设咨询管理工作;2.抓好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投资管理等负责,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3.对工程项目技术进行管理;组织工程中的重大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相关文件编报工作;组织一般设计变更的审查和备案等。4.组织施工图审查,并协调设计单位,对不符合规定的施工图纸进行调整和修正。5.组织协调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参建单位,有序开展工程建设。6.组织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项目法人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7.配合项目法人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稽察、检查、审计等工作。8.按照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验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项目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潜在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涝)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5)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潜在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2280时至202335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中的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322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 开标时间为202332290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肇源县水务局

    话:0459-8222637

人:肇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人:宁先生

    话:0459-822344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宽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王工

   话:15604610030

电子邮箱:hljskc0451@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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