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东新区公共医疗卫生整体提升项目(江东新区中医院门诊大楼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小姐0762-55668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江东新区公共医疗卫生整体提升项目(江东新区中医院门诊大楼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公易工(2023)028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东新区公共医疗卫生整体提升项目(江东新区中医院门诊大楼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河源江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河江东行审投审[2022]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新区财政统筹 ,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河源市江东新区鑫晟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江东新区公共医疗卫生整体提升项目(江东新区中医院门诊大楼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2210-441600-04-01-739865
2.3 建设地点:河源江东新区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栋五层高门诊楼,用地面积约8999㎡,总建筑面积12913㎡,其中地上10685㎡、 地下2228.2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楼、附属用房、地下室、室外工程、其他配套工程以及门诊楼所需的医疗专项设备的购置(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最高投标限价
2.5.1 项目建设概算建安费 74664701.89 元,预备费 7666075.79 元,设计费 806378.78 元,本次招标只涉及建安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其他费用均不包括在此次招标中。
2.5.2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 75471080.67 元,其中,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74664701.89 元,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806378.78 元(按建安费的1.08%计费),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限额投资,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控制价(包括控制价总价、控制价单价、控制价费率)的为无效投标,最终的金额以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审定金额为准。
2.6 工期要求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 45 天(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建设工程 300 天(日历天),从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本招标项目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所列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
2.7.1设计部分: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负责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2.7.2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修复及竣工文件编制等。
2.8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如下: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1.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项目所需以下(1)、(2)的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2)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1.4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至少2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1.5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在本公司缴交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3.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挂网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3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四、报名时间、地点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600/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5.3.1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2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的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3.3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注明:如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鼓励招标人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如投标人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获得AAA级信用评价的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免比例为50%,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应以投标截止当天凌晨一点的数据为准,投标文件需要提供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网页截图。
5.3.4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本项目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5.3.5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注:1、投标人在汇款凭证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或简称。如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是否成功提交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须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中标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600/inde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3133202
地 址:河源市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2号楼2楼
招标代理: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 0762-5566869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27区华联城市全景E、F、G栋G栋301-1
交易中心: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地 址: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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