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眼底激光扫描检眼镜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J1-003224-GXCJ)更正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J1-003224-GXC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眼底激光扫描检眼镜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学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救援医学临床医疗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号
联系方式:0771-5722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15977505290/19977573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宝月/董海珠
电 话:15977505290/199775734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J1-003224-GXC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眼底激光扫描检眼镜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17.谈判保证金 |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 17.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17.2.1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供应商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17.2.2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7.3谈判保证金不计息。 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学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救援医学临床医疗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号
联系方式:0771-5722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15977505290/19977573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宝月/董海珠
电 话:15977505290/19977573450
返回顶部